【樓奴】拍賣官數盡「磚頭」背後人情冷暖 「分咗錢無咗兄弟」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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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磚頭除了找地產經紀,還可以交由物業拍賣行幫手,特別是「另類物業」,如業權有瑕疵、凶宅、銀主盤等物業。甫踏入拍賣場,可聽到場上此起彼落的叫價,牽動著買家的心情起伏,直至拍賣官落槌的那一剎,一切塵埃落定。
與拍賣會上熾熱的氣氛不同,從事拍賣行長達27年、忠誠拍賣行拍賣部總經理鄭世傑卻是淡然處之,由他經手的物業不知凡幾,冰冷「磚頭」背後,見盡人情冷暖,有親人為此物業目成仇、「凶宅」業主試圖瞞天過海等等,數盡「磚頭」背後人情冷暖⋯⋯

雖然拍賣員不受地產代理條例監管,毋須考取經紀牌,但鄭認為拍賣員所涉及的知識層面更廣闊。(資料圖片)

物業拍賣員「扑槌」以外 仲要日曬雨淋睇樓 

作為物業拍賣員,工作並非只是「扑槌」如此簡單,他表示當初「盲舂舂」見請人就入行,一做就做了27年,不同於地產代理的專一,拍賣行是「工商、住宅、舖、地」樣樣都沾手,更包括凶宅、無契樓、壞契樓、樓梯底、天台、遊樂場等「另類物業」。

鄭表示,拍賣行的物業除了私人業主搵上門,拍賣員平日都要「Cold Call」,如致電銀行、法院和律師樓等,向其介紹拍賣行的運作和收費,接受物業委託後,就要到物業查看詳情,「一個人要去勻港九新界,日曬雨淋」。他續稱,之後就查冊核對業主是否有業權拍賣物業,再和律師行接洽。物業於拍賣行上拍賣最重要是可獲獨立宣傳,增加曝光度,拍賣員會將物業廣告刊登於報章和網上,並負責睇樓的開放日,才到真正的拍賣日。

雖然拍賣員不受地產代理條例監管,毋須考取經紀牌,但拍賣行涉及物業種類繁多,有時更是「聞所未聞」的騎呢盤。故鄭就說,拍賣員「咩都要識」,自己都是邊做邊學,如「村屋就要特別留意,出入個塊地嘅路權都要知」。

鄭世傑於1991年入行,從事拍賣行業長達27年,經歷過業內興衰更替,最高峰時一場拍賣會可拍40多個物業。(盧翊銘攝)

「業主講大話好正常」

他於1991年入行,當時物業拍賣行尚未興盛,行內僅得2至3家拍賣行,公司僅得3、4個職員,每月只拍賣2次,每次約3至4個物業。直到1997至2003年銀主盤湧現期間,拍賣行業空前盛放,每星期拍賣2次,每次約40多個物業,最高峰更是一場拍賣會拍賣48項物業。直到現在,其拍賣行每星期都有一次拍賣,每次約十多項物業。

經歷過拍賣行業的高山低谷,他喜愛拍賣行的「平穩」,收入或不如地產代理,但勝在「升跌都有人要買樓」,加上「凶宅嗰啲無旺季,有人收樓,就有放盤」,就不經不覺從事同一拍賣行逾4分之1個世紀。

不過在拍賣行從業多年,鄭就坦言要對業主、經紀說話有保留,有業主向其隱瞞物業為凶宅的事實,「明明係凶宅,唔話畀你知,到自己賣嘅時候,俾人地告我地」,但他都說「業主『講大話』係好正常,係人就會」。

更離譜的是,鄭續稱,上述提到的凶宅死者的死因是吊頸自殺,當時業主「仲要夜晚叫你幫佢睇樓、清垃圾」。他憶述拍賣前曾有一晚,業主致電予他稱: 「你過開幫我睇下,幫我丟袋垃圾去後巷丫」。鄭直言,當時對凶宅的事並不知情,照樣開門入去到事發房間拿走那袋垃圾。他平和道,估計那袋垃圾應是死者遺物,雖然後期知道自然生氣,但遇到這些事愈多,亦不以為然了。

鄭世傑入行27年,拍賣行上最常見的卻是親人反目的戲碼,曾有兩兄弟為一層樓上庭,最終人財兩失。(資料圖片)

每個盤背後都有故事 現實上演電影情節

不過,最恐怖或許不是鬼,而是「人心」!拍賣行最常上演的卻是親人反目的戲碼。他表示「有時好多Case係戥啲客慘」,因不少半契樓的起源是父子、兄弟割裂,雙方已鬧僵「無計傾」而上拍賣行賣樓。

鄭指,曾有兩名70幾歲的兄弟共同持有一物業,由弟弟與其家人居於該物業,惟弟弟不願交租,最終鬧上法院,判決是把物業售出,所得各分一半,但打官司花費已逾百萬元,最終該物業售得200多萬元,繳交訟費後,雙方僅分得幾十萬元。

他嘆道,「每人分幾十萬,兄弟就無左啦,拎住個幾廿萬,無左層樓,一家幾口點算呢」。在拍賣行見盡這些電視劇情節,鄭卻不論他人是與非,「每個Case都一定有個故事係背後嘅」,不過是當睇真人故事後,便專心處理下一個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