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誰屬】加設欄杆 路政署︰運輸署範圍 運輸署︰路政署範圍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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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中不少設施的管理責任,都未必能令人一下子就能說得出是誰屬,有時甚麼連政府部門都未搞得清。近日有社區主任建議於將軍澳行人隧道附近加設欄杆,但兩個政府部門的回應,卻相當矛盾。

社區主任陳耀初早前發現將軍澳影業路和寶寧路交界的行人隧道樓梯旁空地,有垃圾堆積的問題,於是致電1823投訴。由於該處未有欄杆圍封,留有入口讓人進入,故他提出在該處加上欄杆圍封空隙,以防有人入內棄置垃圾。事後路政署迅速地清理了該位置的垃圾,惟增設欄杆的建議卻引起了有趣的情況。

社區主任陳耀初早前發現將軍澳一條行人隧道樓梯旁空地有垃圾堆積問題,故向1823投訴。(社區主任陳耀初提供)
他同時提出加上欄杆圍封空隙,以防上有人入內棄置垃圾。(社區主任陳耀初提供)

1823先是就建議回覆陳耀初,指運輸署稱該處並非署方的跟進範圍,而是屬路政署,故將個案轉交。不過,1823數日後再來消息,指路政署回覆稱路段為運輸署的跟進範圍,又將個案交予運輸署。

就加設欄杆的建議,運輸署和路政署都指該處為對方的跟進範圍。(社區主任陳耀初提供)

「運輸署就喺電話話比我聽肯定唔關佢哋事,路政或其他部門冇直接聯絡過我,但就係透過 1823 話唔關佢哋事。」陳耀初直言覺得事件「得意」,亦相信兩個部門並非互相推卸責任,而是社區中設施的管理分工細緻,部分地理位置分界又不清晰,才導致是次的尷尬情況。

「香港嘅公共設施啲政府部門分工好細緻,對佢哋嚟講係好事,會明白邊個負責乜嘢,但對一般市民嚟講就好混亂。」他舉例說,位於花槽、山邊等不同位置的樹木,都分別由不同部門管理,故若能讓市民搞清每個為哪個部門負責,亦是一件好事。

對於自己提出的建議會否有部門作出跟進,陳耀初坦言仍是未知之數,但強調只是提出可行建議,非一定要部門接受:「其實我都只係提議下,如果佢哋解釋話點解果度唔適合增設欄杆,例如方便工作人員入去做斜坡維護,我都會接受解釋嘅。」

運輸署回覆《香港01》指,清理堆積於該路段垃圾的責任屬路政署,但對於加設欄杆的建議,發言人表示運輸署正在跟進並就此與相關部門商討,了解其可行性及會否為其他人士帶來不便。如建議可行,署方將就此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