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關愛基金代繳組合屋費用 羅致光慘變「黃大仙局長」
《香港01》日前報道,過渡性房屋項目之一、由社聯推展的組合社會房屋計劃,將會由關愛基金支付逾3,500萬建造費用。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主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周五(6月1日)會見傳媒時,亦承認有此打算,但表示那是運輸及房屋局的決定。
關愛基金是福利政策一環,用來繳付建造費用、填補房屋政策的不足,本身已叫人摸不著頭腦。更大的問題是,現時運房局有近800億的房屋儲備金放著不用,卻要去打一個不足200億的關愛基金主意,奇怪之餘,更顯示政府根本不想將過渡房屋,列入常規政策的一部分。
今次安排,也側面折射出房策官員對過渡性房屋,以至過往房策失誤遺留下來的黑洞,欠缺應有承擔,要勞煩關愛基金「填數」。主理福利政策和整個關愛基金運作的羅致光,可說變成了「有求必應黃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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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房屋曾扮演重要角色
香港過渡性房屋由來已久,臨時房屋區在上世紀中至後期,一直在房策扮演重要角色,安置一時未能上樓的低下階層市民。可是臨屋區居住環境狹窄、衞生差劣,受不少人批評。1995年,前港督彭定康巡視九龍灣啟祥臨屋區時,有居民送上活老鼠抗議。
這項極具象徵性的舉動,令港府下定決心清拆臨屋。2001年,西貢沙角尾臨時房屋區拆卸後,臨屋區正式成為歷史,只留下中轉屋和臨時收容中心等,供一些有特別需要或是公屋被滿扣分須遷出的人士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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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房策保守 梁振英拒推過渡性房屋
只不過在曾蔭權2005年上任特首後,他的房屋政策趨向保守,只求任內守住公屋3年上樓的政策目標,沒有積極為公屋造地,低估了未來民間對公營房屋的需求,留下龐大黑洞。
到梁振英上任特首後,當局一力推動長遠房屋策略,但始終遠水難救近火,公屋供應量又連年不達標,對解決基層住屋無大幫助。與此同時,該屆政府曾研究在沒有即時用途的土地興建過渡性房屋,但最後認為「並不切實可行」。
於是房策兩頭不到岸之下,私樓樓價和租金愈升愈有、過渡性房屋沒有著落、公屋供應量不足,導致如今公屋輪候冊積壓27.23萬宗申請,一般家庭平均輪候時間達5.1年,21萬人蝸居於比臨屋環境更惡劣的劏房。
縱然房屋政策理論上不應走回頭路,而是應該不斷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但由於過往政府在房屋政策上遺留的問題,導致現時民間對過渡性房屋有現實需要。因此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要以「破格思維」處理房屋問題,重啟短期的過渡性房屋,亦有一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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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儲備金滾至800億 為何不用?
然而,最大問題是既然政府把過渡房屋重新列入房屋選項,那理所當然就應由主理房策的部門負責。建造、設計、覓地、規劃就交由發展局處理,制訂整體藍圖,就應交由運房局處理。至於資金方面,房屋儲備金就是最佳的選擇。
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2014年底,為配合《長遠房屋策略》的大規模建屋計劃,成立房屋儲備金。當時政府預計,要興建20多萬個公屋單位,成本動輒以千億元計,初時只注資275億,2015年再增加450億,直至現時已滾存至近800億。
可是據房委會財政預算案,該會本身已有足夠財力應付至少未來5年的建屋開支,加上如今建公屋用地又不足,所以根本不需用到儲備金,淪為「有錢無地使」。對於一個800億的的基金而言,3,500萬的成本,如同九牛一毛。但最終的結果,卻是政府以「先導計劃」為由,將組合屋的成本「外判」予關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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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納入正統房策政策 避免「上身」
關愛基金由曾蔭權於2010至2011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成立,目的是為幫助在傳統派糖措施、主流福利政策之中未能受惠的市民,統稱N無人士,以政府的說法即「補漏拾遺」。扶貧委員會於2012年重設後,基金撥歸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扶貧委員會管理,而羅致光未加入政府前,已開始擔任基金的專責小組主席。
根據羅致光的說法,今次由關愛基金出資建組合屋,但提出建議的卻是運房局。這個答案其實蘊含一個極大的暗示:就是房策官員雖然仍主導背後的決策,但他們對市民的住屋問題不想「上身」,不願承擔政府過往施政失誤帶來的惡果。
基於上述因素,當局將過渡性房屋介定為「一次過的福利」,排拒在常設房屋政策之外,劃清界線。
關愛基金左補右補 被當「黃大仙」
這種「濫用」關愛基金的例子,不久前剛出現過。政府2月底公布財政預算案後,部分人因未有受惠派糖措施感到不滿,數日後林鄭、財爺陳茂波和羅致光,先後開腔表示會研究擴大關愛基金的補助範圍,修改N無人士定義至一些非弱勢社群的人士。
當然最後這個舉動,因爭議過大「跪低」收場,但正如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所言,關愛基金現時已經變質,被當作「黃大仙」。政府一有任何政策做錯,就找關愛基金出錢填數,名副其實「補漏拾遺」,但所補足的,卻是來自另一個政策範疇的施政失誤,即是其他政策局要接的燙手山芋,一概要由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接收。
欠缺最基本承擔 房策難談前景
政府決定用關愛基金出資興建組合屋,背後不單是資源錯配問題,更是顯示出運房局作為過渡性房屋的倡導者,連最基本的承擔都欠奉,企圖以「先導先試」為藉口,將政策連同背後的責任也一併外判出去。
既然林鄭月娥將重推過渡性房屋,視為「破格思維」,那她更加需要好好督促問責官員,執行政策時不得卸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