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電視法庭劇令法院成旅遊熱點 內地網民教攻略並留影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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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庭接連發生庭上拍照事件,除了內地女子唐琳玲拍攝事件,亦有不少都是內地旅客。事實上,法庭除了是審訊的地方,亦有不少學生獲安排法庭參觀,近年更開始成為內地旅客的特色旅遊點,並發現有內地網民,來港「自由行」也特別加插到法院「朝聖」,更有內地網民直言為要看真實版《壹號皇庭》,特別到高院遊歷一番,更放法庭內拍攝的照片上網,惟極有可能已觸犯本港法例。

有內地網民稱看過港劇的法庭場面,而很想到高等法院「朝聖」。(無綫電視劇照)

庭內不時現「自由行」旅客

法庭接連發生庭上拍攝事件,事實上,近年亦確多了「自由行」的內地旅客到法庭參觀,私下拍照也時有發生,若被保安員發現,多會叫他們即時刪除,大部份旅客亦多會合作,但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有些更在網上放上「到此一遊」的照片。

內地網友圖文並茂教遊法庭攻略

最近因庭內拍照事件頻生,網上發現有一篇,名為:「香港高等法院旁聽是一種怎樣的體驗」的文章,內附一篇「我のHK法院旁聽記」,亦被發現,文中貼出了3張在高院範圍內拍攝的照片,包括一張在法院內拍得,有穿上警員制服男子等候作證的照片,另有一張更是在庭內開庭前拍攝,照片中亦隱約見到審理該案的律師。

該網民亦直言,他因為看過無綫的法庭電視劇,來港旅行時,特地到來「朝聖」,惟到真實法庭,才知原來並無電視劇的激辯場面,又以英語審理,更談及不少法律條文時,令這名「朝聖者」都不禁悶出鳥來,睡着了。

有內地把遊歷高院經歷寫成遊記。(網頁截圖)

庭上拍照錄音可被控藐視法庭

香港法庭雖然是公開審訊,但在法院範圍內,是嚴禁拍照的,分分鐘會觸犯刑事藐視法庭罪,這罪旨在維護司法公正,使司法工作不受外界影響,可以在法庭內或庭外發生。

除了拍照,在庭上公然辱罵法官;庭內拍攝或描繪法官、陪審員或證人照片;拒絕宣誓作證人;未經批准許在法庭內錄音或拍攝;不依令擔任陪審員工作等,都可構成庭內的藐視法庭行為,嚴重者可被判監。

梁天琦所涉暴動案裁決當天,司法機構收到法庭內拍下的照片,警方接報有人疑拍下陪審員照後,即到法院搜證調查。(資料圖片)

暴動案審訊屢有內地人庭上拍照

惟近日庭上拍照事件頻生,早前梁天琦涉暴動案審訊期間,更接連爆出有人疑在庭上拍照事件,先是一名自稱內地遊客的男子,在庭內朝陪審團方向拍照,並疑將照片上傳到微信,幸得鄰座女子發現通知法庭,惟執達吏只叫男子刪掉照片,甚至未有核實男子身份便讓他離開,法官最後只向陪審團解釋,該遊客只是「無心之失」,沒有跟進。

不久後,有陪審員又發現庭內疑有人在公眾席偷拍,法官把事件交警察跟進,並帶走一名男子調查,甚至動用法證技術,最終未有找到相關照片。

唐琳玲稱到法院旁聽為學習。(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收照片電郵

至梁案於上星期五(18日),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司法機構突收到電郵,內含數名梁案陪審員在庭上的照片,電郵內容更寫到:「還有很多……」司法機構亦有報警,並交重案組接手調查。

及至本周三(23日)又有一名操普通話,但又能說英文,自稱是中國人的女子唐琳玲,在一宗佔旺清場案上拍照,她更公然說:「我喜歡拍照便拍照。」又強調是小事一宗,法官即沒收她的手機,或控告她藐視法庭。

對於法庭接連發生庭內拍攝事件,司法機構回應稱,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如法庭範圍內懷疑有人拍照,司法機構會了解事件,作出適當跟進,包括有需要時轉交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