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司法機構突收陪審員照片電郵 內容:還有很多......
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下午開庭指司法機構收到一封投訴電郵,電郵附上一張相片,顯示4名陪審團的容貌,電郵上留有「還有好多......」字句。彭官指,有人在公眾席影相違反法例,但指法庭現無法確立寄件者目的。為了不讓陪審團受壓和司法公正,彭官下令不讓公眾人士繼續在庭旁聽,但能繼續在庭外地延伸部分繼續聽審,但傳媒代表則可以豁免,同時亦通知警方安排車輛護送各陪審員離開。
警方深夜表示,今日(18日)接獲一司法機構職員報案,指懷疑有人在法庭內拍攝,案件暫列「求警調查」,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彭官下令在本案後,警方與陪審團聯絡,為他們提供護送服務,並向他們提供24小時與警方聯絡的電話,司法機構亦會報警處理,控方已通知警方,並已安排警車護送陪審團離開。警方已交重案組跟進,據悉,電郵上文字以繁體字撰寫。
審訊屢發生庭上拍攝事件
梁天琦案庭上發生拍攝疑雲其實已非首次,今年2月初高院續審案件時,已發現疑有人在庭內拍攝陪審團。一名自稱內地遊客的男子,在庭內朝陪審團方向拍照,並疑將照片上傳到微信,幸得鄰座女子發現通知法庭,惟執達吏只叫男子刪掉照片,甚至未有核實男子身份便讓他離開。
當時法官向陪審團稱,雖然該男子曾朝着陪審團方向拍攝,並上傳到微信,但相信他拍照並非針對個別陪審員,只屬「無心之失」和不清楚香港法庭的規則。法官再三向陪審團確保,上傳任何違法拍攝的庭內照皆屬違法,希望陪審團不用過分擔心。
陪審團曾發現公眾席疑有人拍攝
另外今年3月初,梁天琦等5人涉暴動案續審,再有陪審員懷疑被公眾人士偷拍。法官即時將事件交由警察跟進,警察更當場帶走一名男子。經過一晚調查,甚至動用法證技術,警察終證實該男子的手機內沒有違規偷拍的照片。雖然事件只是「虛驚一場」,法官仍下令該名被懷疑的男子不准入庭旁聽,以免令陪審團分心。
5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共面對6項罪名,當中4項為暴動罪,林傲軒另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梁天琦則面對一項煽惑暴動罪,控罪指被告們於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間,在旺角一帶作出暴動行為。
案件編號: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