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放「勞工假」的你 為何復活節「銀行假」不是你的?
今日(3月30日)是復活節長假期開始,對於一眾5天工作的白領打工仔而言,只要在4月3、4、6日都額外請大假,再加上稍後的清明節假期,就可以享有連續10天的自製悠長假期。
只是在全球工時最長的香港,打工仔放假時真正休息本身已不容易,部分人仍要受到不公平對待,因為香港仍然有每年12天的勞工假,與每年17天的銀行假之分。有工會調查指,香港打工仔每年可放取的假期日數,遠低於其他發達經濟體,就連出名工作壓力高到「爆肝」的日、韓、台,每年的假期也比香港多。
多年來,不少勞工組織爭取劃一假期至17日,和銀行假看齊。隨著社會的發展,勞工假的規定早已不合時宜。到底聲稱與港人「同行」的現屆政府,何時才可拿出足夠決心處理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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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假」制度 可追溯至1871年
現時《僱傭條例》之中,勞工假(法定假期)每年有12天,銀行假(公眾假期)則有17天。銀行假期是源自於英國在19世紀所訂立的《1871年銀行假期令》。由於銀行是「百業之母」,當時英政府希望銀行在指定的4天停工,暫停一般商業交易,達至整個社會有假放的效果,香港的殖民地政府也跟隨英政府的做法。在1875年,當時的立法局首次就公眾假期立法,並制定《假期條例》,訂明銀行在9個指定日子(不計星期日)不須辦公,至1967年增至17天,一直至今。
不過銀行假期無法惠及一眾藍領打工仔,特別是香港自50、60年代起工業發展蓬勃,一眾打工仔工作時間卻欠缺保障,過年、中秋這些中國傳統節日也未必能與家人團聚。有見及此,港府於1961年定下6日有薪法定假期,至1999年增至12日。
因此,銀行假和勞工假在政策原意上,本身確是針對兩群不同的僱員。只不過隨著社會發展,這種差別待遇漸見明顯,對放勞工假的打工仔顯得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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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工時全球最長 假期少於工作壓力「爆肝」的日、韓、台
香港打工仔的工時本身已是全球最長,而根據瑞銀前年的報告,香港僱員每年需要工作2,606小時、每周平均工作逾50小時,冠絕全球。除工時是世界最長之外,港人連基本放假日數都偏低。按照勞工及福利局2011年的調查,全港約280萬名僱員中,有61.6%僱員放銀行假,38.4%僱員放勞工假(撇除表示「不清楚」的人)。
不過實際情況可能比政府所指的嚴重得多,根據勞聯前年的調查,受訪的666名在職人士之中有44%只放勞工假。其中飲食及酒店業、資訊科技和保安業是重災區,只能享有12天勞工假者佔比高達六、七成,部分人甚至有41%人寧可扣人工5%,也想改放17日的銀行假。
報告也綜合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假期制度,計算出一名年資10年、每周工作5天的打工仔,大概一年共享有多少假期。結果香港打工仔只有26天,日本(36天)、南韓(34天)、台灣(28天)這三個以工作環境高壓到「爆肝」聞名的地方,打工仔可享的假期日數都比香港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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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團體爭取多年 商界嫌增0.36%成本吃不消
可是長久以來,商界以不想增加營商成本為由,多年來一直拒絕劃一假期,而現屆政府的取態仍然是向商界傾斜。勞福局長羅致光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改善勞工福利需顧及中小企負擔能力,本屆政府傾向暫時不處理劃一勞工假與公眾假期,或是透過立法解決本港長工時問題。可是,到底增加員工的假期日數,對僱主影響是否真的那麼大?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2015年發表過研究報告,以2011年的薪資水平為基數,增加1天法定假日,全港僱主成本上升約3.7億元,增加5天則為18.3億元。以當時全港僱員每年的勞工成本估計超過5,000億元計算,18.3億即約0.36%,只是九牛一毛。固然整體薪資和經營成本於這幾年間或會再上漲,但整體上不足百分之一的成本,就可以換取一眾打工仔更佳的工作環境,完全值得。
有個別業界人士經常抱怨,業內長期人手不足,若再加假期經營會更加困難,但這其實屬倒果為因。因為企業人手流失的一大原因,正正就是工時太長過於辛苦,與家人團聚時間不足,導致員工寧可另覓東家。讓員工享有合理假日,可提升團隊士氣和留住人才,反有助提高工作效能和生產力,如此顯淺的道理,根本不難理解。
劃一假期被束之高閣 說好的與市民「同行」呢?
說到底,政府對於劃一假期安排,並不是沒有能力做,而是沒有決心做。正如2015年港府為配合內地政府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以立法方式在9月3日加入一次性的假期,當時同樣惹起商界非議,但最終在政府拍板之下仍然落實。要是怕一次過提升5天假期會對商界帶來衝擊,政府大可分階段實行,每年增加勞工假期一天,最終達至與銀行假看齊的結果。
勞工假與銀行假的分別,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劃一處理本身就是理所當然,說不上什麼奢望。香港人工作時間本身已經過長,稍稍增加假期既有利健康,也促進家庭關係,更可釋放打工仔的消費力,對經濟長遠百利而無一害。政府總不能等到有打工仔因長時間工作過勞死,或是壓力過大引致慘案,才來亡羊補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