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眾假期】復活節請3日假可放10日?放勞工假就無希望

撰文:曾向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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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眾假期列表「出爐」,相信不少打工仔已開始密謀自制悠長假期,最「筍」莫過於3月底至4月初,即復活節至清明節期間,只要請3日假,就可連放10日。不過香港打工仔放假,分為銀行假和勞工假,上述「優惠」只限銀行假人士,放勞工假的人士根本未能享有復活節假期,而「同人不同假」正是勞工團體長期狠批的問題。

「勞工假」較「銀行假」放少5日,如想放一個悠長假期,就要動用更多年假了。(資料圖片)

2018年公眾假期表出爐 復活及清明節 攞3日假變相連放10日

「勞工假」較「銀行假」少5日假,包括「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翌日」、「佛誕」及12月26日「拆禮物日」,而12月25日聖誕節,則由僱主決定讓員工放冬至,還是25日聖誕節。

據2018年公眾假期列表,「耶穌受難節」是3月30日星期五、「復活節翌日」是4月2日星期一、「清明節」是4月5日星期四,「銀行假」只要請4月3、4、6日三日假,就可連放十日假,「勞工假」即使請4月2、3、4、6日四日假,亦只能連放九日假。

此外,2018年的「佛誕」是5月22日星期二,「銀行假」只要請先前一日就可連放4日,放「勞工假」的朋友就沒有這種福氣。至年尾聖誕節,因26日「拆禮物日」並非「勞工假」,若僱主亦把12月25日法定假改為冬至,讓員工回家吃冬至飯,那麼放「勞工假」的打工仔便須於25日及26日請假,才能連放11日。不過以上的計算,還要是以放「勞工假」的人士是5天工為大前提,但以香港社會現況,則並非人人皆是5天工作。

現時香港的勞工假比不少地區還要少。(資料圖片)

胡穗珊:本港假期少剛果7日

工黨主席胡穗珊指出,本港法定假期(即勞工假)為12日,連同7日法定年假,僱員在勞工法例保障下最少僅得19日假,比起韓國的32日、紐西蘭的29日少一截,甚至比剛果的26日假期少了足足一星期。她續指,現時有製造業公司內部仍然行兩種假期制度,在辦公室工作的放銀行假,前線如運輸工人卻放勞工假,難免會影響員工士氣。

現時有聲音要求政府劃一銀行假及勞工假,她認為,本港僱員的年假太少,政府可逐年增加勞工假期日數,直至達到銀行假水平,而現時行勞工假的行業多用輪更制,可以替假方式抵銷假期增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