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推強制性中小學國歌教育? 馮偉華:或抵觸基本法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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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預計將於日內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正在訪京的民建聯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2日)引述全國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指,《國歌法》本地立法時有若干「核心要素」不可少,其中包括強制性中、小學國歌教育,有關言論引起教育界關注。
教協會會長馮偉華表示,若強制學校國歌教育,將違背香港教育制度下,由教育局下放權力予學校自行制定教學內容的慣常做法,質疑是以全國性法律介入本港教育事務。

馮偉華憂慮立法強制學校在正規課堂加入國歌教育,會對校內教師造成壓力。(資料圖片)

教協會會長馮偉華表示,將國歌當作愛國主義教育內容,在正規教育系統內強制學生學習,是中國內地慣常做法,但本港不適合硬性跟隨。他指出,香港部份中小學亦有在正規課堂之外教授有關國歌的內容,例如早會時奏唱國歌等,有些學校亦會提到國歌創作的歷史背景,但主要是從教學角度出發,並非為培育學生愛國情操。

他憂慮,立法強制學校在正規課堂加入國歌教育,會對校內教師造成壓力,「你不教就變成是犯法」。他解釋,教育相關法例中一般不會訂明學校需要教哪一科或教哪些具體內容。中小、學課程框架及內容是由教育體制訂立目標後,下放權力,讓教育專業範疇內自行制定。
他批評,立法要求學校進行國歌教育,是有違香港教育制度下的一貫做法,他又指,透過法律途徑強逼校方必須教授指定教學內容,將對香港教育制度造成很大衝擊,先例一開,會十分危險。
他又指,根據《基本法》,教育是特區內部事務,應由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政策。如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將全國性法例的一些內容直接適用於香港,從而改變了香港教育制度在制定課程上的一貫做法,他質疑是抵觸了《基本法》。

馮偉華又表示,期望透過教授國歌等愛國教育的方式令學生愛國是一廂情願,「如果認為只要教學生愛國,學生就會愛國,是不符合現實的做法」。他又指,年輕對國家不認同,是建基於對近年社會、政治狀況的不滿,「以國歌教育扭轉年輕人想法是斷錯症,絕非對症下藥」。

而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黃錦良則認為,透過立法手段規定中、小學實施國歌教育是正常不過。他指,現時有些學校本身已在校內普通話堂及音樂堂中亦會教授國歌內容,如立法訂明教學內容,只是將現有的國歌教育規範化及加入國民教育元素,相信不會對學校造成太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