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抗爭代價有增無減 吳文遠:令更多人有決心走出來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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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三年前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三人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日(17日)裁定三人分別改為判監6至8個月。連同13名參與反新界東北示威的人士,日前被判囚8至13個月,彷彿意味著參與社會運動的代價愈來愈大。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稱,法庭裁決短期內對部分人會起阻嚇,不過當議會抗爭的道路亦遭阻撓,市民面對不公,根本別無他選,社運是唯一選擇,長遠而言香港人只會有更大的決心走上街頭。

上訴庭昨日裁定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入獄6至8個月。(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上訴庭改判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入獄半年至8個月,與原審裁判官張天雁有截然不同的判刑理由。裁判官去年8月的判詞提到,「信納三位被告均是真心的因為自己的政治理念或對社會現狀的關心而表達自己的意見及訴求。他們的目的和動機並非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傷害他人,又指法庭除了要考慮他們的行為及引致的後果外,亦應該採取較為寬容及理解的態度,嘗試了解他們違法行為背後的動機。」

不過,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昨日頒下的判詞就直斥「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該案是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判詞又提到三名答辯人聲稱是以「和理非」,完全不使用暴力的原則「重奪公民廣場」,只不過是「空口說白話」、「口惠而實不至」及自欺欺人的口號。

吳文遠稱,未來抗爭的風險可能更加大,但不會令市民因此退縮。(資料圖片)

面對兩份不同的判詞,判刑由以小時計算的為社服令變成以月計的監禁,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現時公民抗命的代價明顯較幾年前大,但不代表市民會就此不再抗爭。

吳文遠稱,「政治檢控」是一直存在的事,而政府幾年的打壓有增無減,由最初用不反對通知書,到用非法集結罪,再到公眾妨擾罪,以及昨日將非法集結罪的刑罰增加,明顯是增加抗爭者面對的風險,但他強調當立法會選舉突加入效忠基本法確認書,以阻止部分人參選,以至其後的宣誓風波,取消議員資格事件,政府阻塞了議會的抗爭道路,當社會再有不公義出現時,社運是唯一的選擇。

他擔心兩宗案件的裁決,會令任何參與抗爭,以至遊行示威的人,均有機會因現場出現混亂或衝突就被控非法集結,有關裁決在短期內有阻嚇作用,但長期而言只會加強抗爭者的決心,亦令更多香港人願意走上街頭。

吳文遠稱,未來的抗爭路上只會面對更多的政治打壓,甚至司法被濫用的情況,但作為抗爭者是不會放棄,一切的經歷會磨鍊參與者以及獄中人士的意志,令日後的行動及動員時更有組織,不認為會激起抗爭者做出更為激進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