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女生疑酒醉下被「執屍」強姦 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須解散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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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女學生蘭桂芳參加喝酒派對後,因飲至「斷片」,疑遭一名相識的男子「執屍」回家,期間疑遭強姦。男子否認指控,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訊,4男3女陪審團今(12日)約早上10時半退庭,惟商議約8小時仍未達成有效裁決,維持4比3的裁決。法官張慧玲感謝陪審團用心考慮,接納7人無法達成裁決,解散陪審團。

被告陳馳強(現年29歲)被控於2021年10月8日,在青衣長宏邨某單位強姦女子X。庭上透露,X案發時24歲就讀IVE。

被告陳馳強否認強姦,在高等法院受審。(陳曉欣攝)

事主稱喝下香檳後斷片

女事主X早前供稱,她在夜場認識被告,但兩人只是酒肉朋友。事發前一晚,她到蘭桂坊出庭一場由被告任搞手的飲酒活動。她喝過3至4杯自己調製的雞尾酒後,被告給她一杯香檳,她喝後覺頭痛,並失去記憶。

被告向友人Z稱與母及胞妹同住

控方案情指,X酒醉後曾致電與她一同出席派對的男性朋友Z,並叫Z送他回家,Z找到女事主並見她嘔吐,被告期後到場,與Z一同陪事主乘的士,被告叫司機開車至他於青衣的住址,又向Z稱他與母親及胞妹同住,著Z可放心把事主交給他。他們到步後,Z並與被告一同用手推車運送事主。

X稱無力呼叫醒來獨自離開

事主X稱醒來時發現被告在其身上並正與她性交,但她沒力氣掙扎和呼叫,事後才獨自離開。X稱她有同居男友,同日下午透過WhatsApp向男友稱疑遭被告性侵:「我今朝起身時發現俾Tommy(被告)執咗屍」。又向男友稱疑曾被下藥,男友未叫她X報警。但男友有用她的手機測試被告,如提及她覺「下面」不舒服等。

與友商討後決定報警

X其後X參加友人的生日派對時,朋友見她表現異常,遂主動追問,X說出事件後,與友人商量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2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