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男涉姦17歲酒醉少女 事主有片刻意識 覺被告在其兩腿間移動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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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職員涉姦17歲酒醉少女案續審,事主X今(6日)出庭作供,她稱與被告一同參加派對,過程中因她輸了遊戲,喝了很多已溝好的不知名酒精飲品,隨後「斷片」。同日中午醒來發現她全身赤裸,身上只有一張棉被,她隨後與被告一同離開。她又稱當時雖然飲醉,但仍有一絲意識,感覺到被告曾在她兩腿間上下移動。
被告陳銘軒(29歲,港鐵職員)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觀塘某賓館強姦女友人X。
感覺不到被告對她有意思
事主X供稱,她案發時仍在讀書,她是透過她做兼職書店的老闆認識被告。事發當晚,她與被告一同出席一位朋友的生日會,她事前有問過被告誰會出席,因為她不想與被告單獨赴會。她又否認與被告有親密接觸,並說:「因為佢坐過嚟我就避開。」她又稱感覺不到被告對她有意思。
喝過約十杯不知名烈酒後斷片
X稱當晚飲了大概十杯不知名的烈酒後感到有醉意,便拒絕繼續遊戲,在一旁的梳化休息,隨後「斷片」。她補充指「啲酒係兩三大樽,一早溝好左嘅酒」,所以她不知道是甚麼酒。
覺曾遭被告搞
被問到清醒時的記憶,X稱覺得被告「有搞我」,因她有過片刻意識:「feel到喺我雙腳中間有前後郁動嘅動作,大概5至6下。」
被告表明無內射
X稱她醒後發現全身赤裸身處賓館,身上只有一張棉被。被告告知她昨晚因醉酒嘔吐,他幫X洗了衣服。X隨後與被告一同離開賓館,再獨自坐的士回家。她因為擔心會懷孕,所以再致電被告,並問:「有冇內射?」被告表示:「肯定冇。」
書店老闆稱通常一萬元解決
同日下午,X到書店找兼職書店老闆並告知事件,書店老闆對她說:「一係結婚,一係當無事發生,通常呢啲情況俾一萬蚊解決。」X對書店老闆的回應感到「唔舒服」,所以離開。其後她又致電朋友Y商討,決定約被告到咖啡店商議如何處理事件,並把對話內容錄音。
案件編號:HCCC13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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