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批11月1日起擴至所有新藥 明年首季為申請提供會面諮詢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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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及今年內將擴展「1+」審批機制至所有新藥。衞生署今(25日)公布,11月1日起會擴展機制至所有新藥,包括疫苗及先進療法製品,體現「好藥港用」。署方表示自「1+」機制生效以來,已收到80多間藥廠超過260個查詢,當中包括海外及內地藥廠。

衞生署今(25日)公布,11月1日起會擴展機制至所有新藥,包括疫苗及先進療法製品。(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衞生署今(25日)表示,按照今年施政報告公布的措施,「1+」審批機制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擴展至所有新藥,包括疫苗及先進療法製品,體現「好藥港用」。

衞生署表示,已在有關網頁公布擴展「1+」審批機制至所有新藥的安排,並主動向相關藥劑業聯會和藥劑製品註冊證明書持有人,介紹關於「1+」機制的擴展及相關細節;詳情可見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衞生署亦會在明年第一季為「1+」新藥註冊申請前提供會面諮詢服務,提升處理相關申請的效率。

至今收超過260個查詢 包括80多間海外及內地藥廠

衞生署又稱,自「1+」機制生效以來,已收到80多間藥廠超過260個查詢,當中包括海外及內地藥廠。署方指,擴展「1+」機制可吸引更多來自世界各地的新藥來港註冊,讓病人有更多選擇,並強化本地的藥物審核能力和促進相關軟硬件和人才發展,進一步邁向「第一層審批」。政府會以制度創新配合科技創新,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

「1+」機制去年11月1日起生效,加快治療嚴重或罕見病新藥在港註冊,至今一共5款新藥獲批,包括兩款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症、一款用於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症,以及兩款用作治療副甲狀腺癌患者和某類原發性副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患者的高血鈣症的新藥申請。

首兩款按「1+」機制獲批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的新藥,已獲納入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藥物名冊的專用藥物類別,在特定的臨床應用下獲處方該兩款藥物的病人,只需支付標準費用,藥費會獲大幅資助。醫管局會鼓勵藥物生產商或供應商,就有持續需要使用的未經註冊藥物申請本地註冊,並繼續因應「1+」機制與衞生署緊密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