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友不滿女生冬天要穿校裙 官稱畢業後已不受影響 拒絕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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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基督教會基智中學的女校友,不滿她在該校就讀時,冬天仍要穿校裙,令其小腿外露,畢業6年後要求司法覆核校方的規定,並希望法庭禁止所有學校都禁止有關規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8日)下判辭,指女校友已畢業多年,不符申請覆核的資格,又指該校准女學生在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時穿長褲上學,認為她是基於錯誤的事件作基楚,因而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女申請人阮旻僖,答辯人為中華基督教會基智中學,教育局被列為利益關係方。

女申請人阮旻僖不滿其母校冬天要女生穿校裙,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黃浩謙攝)

認為應禁所有學校執行這規定

阮指本港學校一般都規定女學生冬天時需穿校裙並露出小腿,認為該規定屬不合理和有歧視成份,故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所有學校繼續執行這規定,或指示學校容許女學生於嚴冬時穿長褲上學。

畢業後6年才提出訴訟屬嚴重延誤

判辭指透露,阮於2012年9月在該中學就讀,至2018年8月畢業。法官指,阮已不再受該規定影響,因此不具申請覆核的資格。另外,阮逾期提出司法覆核,雖然她有解釋在學時年輕,不熟悉法律。惟法官認為這亦未能解釋她為何在畢業6年後才提出申請,認為她除欠申請的資格外,亦嚴重延誤。

校方准女生寒冷天氣下穿長褲或襪

此外,法官亦認為阮的申請欠缺理據,阮曾就讀中學稱指阮基於錯鋘的事實基礎。阮在該校就讀時,校方准許女學生在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時穿灰色長褲。阮畢業後,校方再修改校規,准女學生在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時可穿襪子。此外,即使天文台沒有發出在寒冷天氣警告,該校仍會因應特殊情況,考慮個別學生的需要,容許她們穿長褲。

這亦非本港學校的一般規定

法官稱根據他手上的資料,要求女生在冬天時穿著校裙上學,不是本港學校的一般規定。法官因此拒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 104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