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娘家爭產案|律師指馮明業是官母男友 兩人早已密謀奪家產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藝人官恩娜的母親與3名姊妹就亡母勞笑鳯遺產的爭奪案續審,官母的男性朋友兼勞的「契仔」馮明業,今午(4日)繼續在高等法院接受原告律師盤問,律師指官恩娜父母的關係早已名存實亡,馮其實是官母的男友,馮與官母並早已密謀掠奪勞的財產,故馮會形影不離地監視勞,令她陷入無助和驚恐之中,並逼勞做她不想做的事,而馮亦因為與官母有這樣的關係,才願意做這些常人不願做的事,馮否認說法。

原告為勞笑鳳(下稱:勞)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被告為馮明業和勞笑鳳的二女麥銀麗(官恩娜的母親,下稱官母)。勞生前立下遺囑把遺產全留給馮明業,原告3姊妹要求裁定該遺囑無效。

原告律師指官恩娜的父母關係早已明存實亡。(微博圖片)
律師又指,官恩娜母親麥銀麗(左)早於2012年已計劃掠奪其母勞笑鳳(右)的資產。(IG@myyk)
原告律師直指馮明業(圖)是官母麥銀麗的男朋友,馮否認說法。(劉安琪攝)

三姊妹再造訪時見勞面有難色

代表原告的律師盤問馮明業時提及,原告三姊妹首次突擊探訪勞後,對勞的狀況感憂慮,故再度上門探訪。當時勞面有難色,官母麥銀麗則再下逐客令,勞等人再前往茶餐廳聊天。馮僅同意當她們有上門探勞,勞後來建議到茶餐廳。

么女曾罵馮狗

律師續指,么女麥美華曾斥責馮「好狗」。馮指么女不曾罵過他,又反問么女罵他的原因。律師稱因為馮「成日唔畀佢搵阿媽」,又指兩次探訪後,馮和三姊妹的關係變得惡劣,馮否認。

指馮與官母早已計劃掠奪勞的資產

律師質疑,馮和官母自2012年初便計劃掠奪勞的資產,並對勞形影不離地監視,隔離勞和他人的聯絡,令勞陷入無助和驚恐之中,在害怕被拋棄和沒有人幫她處理財務的情況下,被逼做一些她不想做的事。馮不同意。

律師指馮是官母男友才願做這樣的事

律師最後指出,官母及其丈夫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馮才是官母的男友。正因兩人有如此關係,馮才會願意做一些正常人不願意做的事。馮否認。

案件編號:HCAP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