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持續在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被控違第23條 還柙至8.22再訊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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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於今年初起,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因而遭國安處控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及摧毀或損壞財產共5罪。案件今(25日 )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8月22日再訊,以待警方對被告手機和電腦等作進一步調查,及查看被告與其他尚在調查中的案件是否有關。辯方今無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候訊。

被告鍾文傑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鍾文傑,29歲,文員,被控三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其於於2024年3月23日至3月25日、3月28日至4月21日及4月27日期間,在香港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陳述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

(a)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

(c)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維護國家安全法》,即第23條,在2024年3月21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同月23日生效。(資燉圖片)
《維護國家安全法》,即《基本法》第23條,於2024年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資料圖片)

鍾另被控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指其於2024年4月2日及18日在香港,分別在兩輛公共巴士內,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乘客座位椅背,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編號:WKCC278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