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中年漢涉FB等平台發含「革命」等內容被控 還柙至8.7再訊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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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涉在Facebook、YouTube、X(前稱Twitter)發布煽動刊物,內含「革命」、反抗」等字眼,因而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新煽動罪。案件今(2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8月7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電話及電腦。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柙候訊。

被告區健威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控罪日期由第23條生效日期起計

被告區健威(58歲),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指他於2024年3月23日起,即《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生效當天起,至2024年6月19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YouTube、Facebook及X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

(c) 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2719/2024

《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3條)2024年3月19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同月23日正式生效。(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