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主任涉對警不作實指控被革職 失逾30年退休金 求覆核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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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投訴警方說謊的法庭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發內部電郵暗示呼籲參與六四集會時,其內容疑對警方作不實指控,經紀律聆訊被裁定行為失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失去30多年的退休金。黃認為紀律聆訊的裁定錯誤,昨(6日)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決和革職的決定。
申請人為黃華芬,答辯人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兩項行為失當成立遭革職
黃在親撰的入稟狀透露,他於1992年加入政府,擔任檢控主任,於2004年晉升為高級二級檢控主任。而他於2021年被指控行為失當,經紀律聆訊後,聆訊委員會於2023年7月裁定黃被控的三項指控中,其中兩項指控成立。該兩項指控,指黃於2019年9月以律政司電郵帳戶發送電郵,對警方作出不實的指控;以及於2020年6月4日發送電郵,涉及呼籲參與因疫情而被禁止的集會。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於本年3月根據紀律聆訊的裁定,把黃革職,黃失去30多年的退休金。
曾任輔警並指其電郵內容真確
黃指他被指控在履行職務時行為失當,強調於午飯時間發送該兩個電郵,其中一個電郵是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發出,該些電郵和履行職務時無關。此外,黃否認對警方作出不實的指控,強調電郵內容是真確。他曾任輔警,又是檢控主任,出於善意才提醒警方不要犯錯。他指行為失當的指控不成立,要求推翻裁決和革職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9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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