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證人曾形容應酬家長如做鴨 被追問後激動哭泣需抬走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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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9日)在高院續審。「屠龍」隊長黃振強在盤問下,承認與隊友到泰國旅行時曾嫖妓,因擔心被他在泰國的女友發現,最後未與妓女發生性行為。黃亦承認當時亦與閃燈隊的女隊長有暖昧關係,但否認好色,並稱:「每個人對好色理解唔同。」辯方續指黃與女隊長通訊時,曾自稱很受「家長」歡迎,並形容應酬「家長」猶如「做鴨」,黃稱他說話低俗,只是講笑,惟辯方進一步問他當時:「提供咗咩服務?」黃突情緒激動,呼吸急促且哭起來,他步回羈押室休息時更突然跪下,最後由懲教人員抬他離開。

認與金主「佩儀」感情好

代表被告嚴文謙的大律師梁鴻谷今展開盤問,指Telegram用戶「佩儀」曾向黃振強表示:「你再搵泰國條女收錢,我就停課(金)」。黃解釋指,「泰國條女」是指他當時的女友Rin,她是用作收取眾籌款項的泰國戶口的持有人;「佩儀」則是他認識的一名「金主」。他同意「佩儀」曾幫他收拾行李,兩人屬感情較好。辯方追問「佩儀」為何如此不滿,是否在「爭風呷醋」,黃指「佩儀」應該認為用泰國戶口收取眾籌不安全。

證人黃振強早前已認罪,由囚車押至法庭作供,他稱是屠龍小隊的隊長,作供指證他的數名前隊員。(鄭子峰攝)

辯方問黃是否冰清玉潔無嫖妓

辯方另提及「屠龍」成員於11月中在泰國旅行期間,黃曾在Telegram發訊息予「屠龍」的軍師Kan稱:「我條女話佢今日番嗰間吧嗰度話check 我,我驚佢問嗰條友我有無搵女仔......」黃指女友Rin當時擔心他會在酒吧嫖妓,辯方聞言問他是否「冰清玉潔無嫖妓」。黃稍作沉默後坦言:「有,但無發生性行為。」因為擔心會被Rin發現。

怕東窗事發叫軍師Kan攬女

黃稱他翌日和Rin重臨該酒吧時,擔心會因該妓女認出她而「東窗事發」,故他發語音訊息請求隊友Kan到酒吧後:「攬住我尋晚揀嗰條女話係你」。惟辯方指黃當時的語氣不像是在請求,質疑他利用隊友為其解困,黃否認並反駁他是慌張、擔心地請求Kan。

認與閃燈隊女隊長有曖昧關係

辯方續問黃當時與閃燈隊隊長Kristy的發展狀況,黃稱兩人未發展到性行為地步,但難以講明何時開始變得曖昧。辯方指兩人之間有「海量咁多情慾對話」,控方即反對。辯方改為問黃當時的感情狀況是否屬於「兩頭瞞」,黃指每個人對感情的理解不同,他當時和Rin、Kristy分別是情侶和暖昧關係。

黃振強認當時除了在泰國有女友,亦與閃燈隊的女隊長Kristy有曖昧關係。

辯方質疑黃的壓力源自感情

辯方再指出,黃早前承認「好賭」以紓緩壓力,質疑該壓力源自感情,又指黃「搵女仔」是因為好色。黃一概否認,並稱:「我諗每個人對好色理解唔同 ,我個人唔認為自己係。」

曾稱應酬「家長」似做鴨

庭上又展示黃與Kristy的訊息紀錄,黃稱:「我地啲家長同我地感情都幾好,應該話同我感情幾好」,後來更稱:「好似做鴨咁」,辯方問這話意思。黃稱「做鴨」一詞屬於「講笑性質」,意指:「要應酬咁多家長好辛苦好攰。」辯方追問:「講做侍應都得架?」黃自言在香港長大,習慣使用這些俗語,稱:「相比你之下,我可能粗俗低俗少少」。

被追問後呼吸突變急速兼哭泣

辯方再追問:「你提供咗咩服務?」黃回應:「傾計、食飯、應酬。」辯方聽罷問:「傾到幫你執行李?」黃回覆:「視乎深淺程度唔同。」黃語畢突然開始不斷深呼吸,一旁的懲教人員則著他:「放鬆啲,控制情緒。」惟黃情緒後來越趨激動,呼吸起伏變得急速並哭泣,他向法官致歉後,在兩名懲教人員攙扶下步出證人台,途中更突然跪地並低聲哭泣,需要4名懲教人員抬他入羈押室休息。

休庭約一小時後,黃重新出庭作供,分別向法庭、律師團隊和陪審員致歉,稱:「啱先個情緒控制得唔好。」法官則著他有需要休息可即時提出。

6男一女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