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風雲2】7張密件 10個步驟 讀懂政協套丁王國精密運作
《香港01》揭露了政協溫幸平家族涉嫌違法套丁,建立19億元丁屋王國,其中最核心的證據是一批絕密文件,堪稱新界版「巴拿馬文件」。他與鄉紳地主在這批文件中,詳細劃分了整個套丁過程中,如何瓜分丁屋這塊有賺無賠的「肥豬肉」。其中的條文,用字鉅細無遺,儼如一份套丁教科書,由利潤分配、產業權益,以至發展過程中或會出現的爭拗如路權、樓宇設施安置等,均早早清晰劃分權責,確保過程和氣生財,可謂無微不至。
每份密件上,溫幸平都以自己或地產公司的名義,親手簽上不同的簽名,背後體現了這位套丁老手,如何在涉嫌串謀詐騙的過程中以小博大。
溫幸平不斷複製此套丁必勝法,建立其市值逾19億元的丁屋王國,他的事例,只是新界眾多鄉紳串謀套丁的一個剪影。透過這批新聞史上首次曝光的密件,香港人終可逐字逐句,一窺我們珍貴的土地資源,多年來如何被濫用牟利。
【第一階段】合作發展丁屋協議
用途:初步確立套丁「大綱」
【套丁風雲專頁】政協家族涉套丁系列報道:如何建立19億元丁屋王國
1)地主供地建丁屋
列明「乙方」即溫幸平代表的發展商,與「甲方」原居民地主訂下涉嫌違法的大規模套丁勾當,涉及於粉嶺簡頭村4幅農地,興建共10幢丁屋,當時市值共約4,600萬元。
2)溫付建築費及收購丁權
溫幸平須負責一切建屋開支,當中包括「丁權費」、「建築費」、「律師費」等等。就如地主提供食材,溫幸平負責並烹調,合作炮製一頓盛宴。
3)地主掃清村內的反對聲音
「甲方」地主必須負責處理村內人事,保證施工順暢。倘若村內有其他居民反對溫幸平的丁屋大計,例如反對外人入村居住、或質疑新建丁屋影響環境及風水等,地主有責任掃平這些反對聲音。
4)協定利益分配
按協定地主將獲其中兩幢丁屋業權,其餘8幢丁屋則盡歸溫幸平手中。此外,按正常情況,作為業主的男丁應負責處理滿意紙及補地價等手續,但合約指明全由溫幸平處理。由此可見,他們找來的男丁只是掛名業主,對丁屋的興建沒有權責。
5)訂明施工細節
「乙方」溫幸平須承諾興建的丁屋,建造費不少於100萬元,以保證屋宇建築水準,並須為每座落成的丁屋配置熱水爐、抽氣扇、衛星天線等基本設備;此外,合約特別註明,溫幸平須出錢修築車路等公家設施。路權對屋苑銷情尤為重要,沒有路權的丁屋意味無路可通,有屋歸不得。以往曾有屋苑因地主拒絕開放路權而釀糾紛,更出現以淋紅油、倒石屎封路等方式勒索買路錢。為杜絕此等潛在煩惱,合約寫得鉅細無遺,可見溫幸平對套丁發展操作相當純熟。
【第二階段】核心套丁文件
用途:確立套丁「大綱」後,進一步列明買丁的步驟及細節
6)丁權20萬
雙方傾妥合作後,就以另一份文件確立買丁細節,甚至明碼實價列明丁權售價為20萬元。合約於1995年簽署,近年隨著丁屋有價有市,買丁費已動輒飆升至60萬元。
7)分期付丁費 防男丁「扭計」
建屋過程或長達數年,溫幸平為保障自己,要求丁費須分期支付,以確保男丁在每個階段保持「合作」,如按時簽署開工紙、補地價文件,不會挾帶私逃。地主則要求收取當中5萬元作為物色男丁的「代理佣金」,換言之,男丁實收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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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確保男丁有「利用價值」
丁屋政策下,政府提供予原居民男丁的建屋權利只為一生一次,故溫幸平要做好風險管理,確保由地主物色的男丁,仍有上述「利用價值」。
9)列明男丁無業權
由於丁屋須以男丁名義興建,為防日後爭產「口同鼻拗」,密議中必定列明男丁將不獲丁屋業權、並非真正業主。當年一座丁屋售價460萬元,男丁只能取得20萬元作為賣出丁權的代價。文件又訂明,若男丁身故、破產或瘋癲,所有損失將由地主承擔。可見,溫幸平的套丁手法之熟練,風險控制之細緻。
10)一手交丁 一手付款
地主簽約時須即場提供男丁資料,雙方簽字作實後,溫幸平隨即付丁費,套丁大計就此展開。大律師譚俊傑指出,男丁在宣誓申建丁屋前,已私下與套丁集團訂下密議分配產權,「呢一刻已經係呃政府,有明顯詐騙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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