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風雲】親述套丁5步曲 原居民:村長與黑社會合作買丁權!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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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與11名新界原居民,早前在「套丁」案中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被判2年半至3年不等,轟動各界。記者在調查新界原居民套丁模式時,找到一位原居民,他透露買賣丁權於圍村非常普遍,以他的村落為例,丁權於高峰期便值60萬元之多。他說:「村長更與黑社會人士合作收集村內丁權!」

 

據該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原居民透露,買賣丁權一向是村內的潛規則,雖然知道是犯法行為,但多年來大家都是這樣互相合作。他說:「村內的土地買少見少,除非祖先一早已預留了土地給子孫,否則現在這代人很難動輒就拿出200萬元買地起屋。所以有地無權的人經常和有權無地的人互相合作,丁權費一般約40萬,高峰期更高達60萬。」

 

 

丁屋建成男丁才收丁權尾數

 

他續指村內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士,常與村長合作收買男丁的丁權﹕「村內什麼人也有,什麼事都可以在村裡發生,買賣丁權起屋,在村中根本是『圍威喂』的行為,很多有地的人都與男丁合作,如果你不想賣的話,他們更會滋擾你。」據知,買家一般先會給予男丁15萬元,然後再給5萬元,雙方簽了同意書之後,買家再給予對方15萬元,直至丁屋成功興建並公開售賣後,買家才向男丁付餘下尾數,過程一般約為5年。


買家表面上將土地轉到男丁名下,令男丁能向地政總署自稱「有權有地」,申請丁屋建屋牌照,但實際上男丁與買家之間根本沒有金錢交易,買家一直都是該土地的實際擁有者。原居民指男丁一直只是掛名擁有土地,地價實際並無過戶,他說﹕「雖然簽訂過程在律師樓進行,但這些同意書在新界區內根本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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