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一人公司】挑戰陳見:成長不是王道
談起企業,不少人馬上聯想起世界級知名公司,這類公司往往意味着「架構龐大」、「成長迅速」,例如近年財經雜誌爭相報道「獨角獸」的故事。似乎在商業世界之中,成長才是王道,「不成長,便等死」猶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般成為企業的金科玉律。企業網頁設計師保羅.賈維斯(Paul Jarvis)卻寫了一本小書,試圖顛覆這個既有概念。保羅本身是一名網絡顧問,多年來與不少頂尖職業運動員及知名品牌合作,協助個人與企業建立自己的網絡品牌。他根據自己的歷程與經驗,撰寫了《一人公司:為什麼小而美是未來企業發展的趨勢》(Company of One: Why Staying Small is the Next Big Thing for Business)一書,開宗明義表示全書最重要的核心概念在於質疑成長。保羅眼中的一人公司,就是「對成長保持質疑」的企業及個人。撰文:羅乃智
面對雄霸市場的「成長概念」,作者保羅先客觀地描述一項事實——標準普爾五百指數記錄當中的企業平均壽命只有十五年,未來更有機會縮短成十二年。分析箇中原因,成長是導致不少初創公司最終慘敗收場的致命因素,不少頂級企業也似乎難逃魔咒。
有見及此,保羅認為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的概念早已過時,取而代之的,是小而不倒的想法。為解決成長惹來之禍,保羅為一人公司定義一條、也是唯一一條規則:關注那些需要成長的機會,並在接受這些機會之前對它們提出質疑。
具靈活性和自主權
根據作者的描述,每個人都是一人公司,畢竟即使待在大機構,本質上也只有一個人最關心你的最佳利益。那人不是下屬、上司或老闆,而是你自己。沒有人會比自己更關心如何保住工作,因此即使身處任何的工作環境,依然有責任定義自己的成功,並努力實現之。
有何好處?在於對生活選擇權的掌握。正正因為企業夠小,故此,足以應付任何經濟環境;也是因為具備彈性,不再需要過度依賴單一項目或客戶;而擁有足夠的自主權,讓一人公司的企業家能以工作為中心,建構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打破過去對工作的刻板想像。作者提倡企業家乃至普通人,應先考慮自己想要過何種生活,再決定自己的商業模式,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他在書中多次澄清,對成長保持質疑,並非代表不成長,而是不再只是追求成長的數字,反而是把焦點放回實現自己的價值以及保持生活節奏,在不用犧牲人生目標的情況下,實現企業目標。
「一人公司」通常是從小規模開始,定下成長的界線,並且持續學習的企業,而根據作者描述,所有一人公司都擁有四個典型特徵:彈性、自主、快速以及簡單。這些企業家往往願意接受現實,知道限制及界線所在,不會有太多無謂的幻想;他們創立一人公司,往往出於「意義」,而不是單純出於金錢動機。
重點在精神和風格
無可否認,當許多人聽到一人公司,多少伴隨着一些誤解,作者亦一一解答。例如書中提倡的「一人公司」精神,不是要求有意創業者不能聘請員工,永遠只能靠自己一人,而是一種精神,鼓勵我們質疑成長,在面對「成長機會」時,要盡量保持清醒,毋忘初心,作出正確的選擇。
對於應該追隨熱情抑或技能的永恆職涯討論,作者亦有試圖介入。他簡單直接地認為,單純地在有需求的領域上努力把事情做到非常好,探索這些技能如何應用到其他領域,並用小方法測試你的想法,看看是否有人願意付錢埋單,正是更容易做到的事。
他倡議縮小計劃,讓創業項目可以馬上開始,宜把重點放在如何以現有的充足資源,為消費者提供即時協助,過程中亦可以測試市場反應,慢慢改良自己的產品。
不少畢業生會在到大公司上班還是自己創業之間猶豫不決,保羅認為,前者固然在短期內風險較低,畢竟大機構以穩定著稱,可是長期來說,風險卻是比較高的;反觀自己創業的話,可能短期內,也就是在起始階段風險較高,但如果操作得宜,長期來說,風險還是比較可控制的,因為至少所有東西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上。
當然,保羅不認為應該一畢業便馬上創業,而應該先專注培訓一項技能,當能證明有人願意為自己所做的事付錢時,才完全轉身投入「一人公司」。
至於勝過大企業的方法,不是在於比拼價錢,而是風格。雖然技能與專業知識均可以被複製,但複製一個人的個性與風格幾乎是不可能的。
風格,正正是吸引買家付款之處。透過有能力創造新穎、獨特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只會用「更多資源」來解決問題,也正是顧客願意付費予一人公司的關鍵。
努力收集各種技能
有破便有立。除了質疑不少既有觀念之外,保羅基於自身經驗,在組織架構、法律、會計、薪資、儲蓄、醫療保障、生活方式等不同方面均提出相當實用的個人意見,協助讀者理解如何營運一家「一人公司」。
出乎意料地,書中有不少篇幅談及客戶服務,例如公司可以作出承諾,但最好是「更少」。但「更少」的承諾,不能是信口開河,最後力有不逮時,反而會惹人反感。當中詳細談及客戶服務一項,不少看來是常識,卻恰恰是不少公司最容易犯上的毛病及錯誤。
作者建議,應首先理解顧客的委屈和憤怒的情緒,再如實坦白相告發生錯誤的原因,最後制訂措施,確保相同錯誤不會再犯。
閱讀過程中,不免令人想起多年前,提摩西.費里斯(Timothy Ferriss)的暢銷書《一周工作4小時》,也是倡議工作與生活的平衡,試圖顛覆普羅大眾對工作的認知及想像,只是打工一族免不了手停口停,又能否接受及實踐這種「一人公司」思維呢?
作者事實上也直白地指出,身為一人公司,若想實現自主權,就必須先成為自己核心技能組合(skill set)的主人。在成立一人公司之前,要先採用海綿思維,即是企業家必須盡力學習與自身職業、行業,以及客戶相關的一切,並努力收集行業中的寶貴技能。除了鞏固核心技能外,還需要有業務、行銷、專案管理,以及維繫客戶的能力。
另外,對於集中專注力的想法,也多少有點與另一本暢銷書、卡爾.紐波特(Cal Newport)所著的《深度工作力》(Deep Work)類似,例如保羅認為必須拒絕不合適的機會。一人公司必須痛苦地、無情地不斷拒絕,因為不少工作上的計劃、任務干擾、會議,乃至電子郵件,一開始對團隊來說可能看似富有成效,但如果管理不善,結果可能很快就會適得其反,在現實工作環境中,也正如此。
倡議質疑約定俗成
貫徹全書,保羅重申「足夠」是「成長」的相反意思。足夠是建立一人公司的真正方向,也和目前提倡企業家精神、成長駭客(growth hacker),以及創業文化的模式完全相反。
保羅在書中提出不少疑問,例如:如果成長其實不重要?如果企業對目標設定上限會如何呢?如果商業與資本制度本身徹底改變呢?不一而足。在筆者看來,保羅貫徹全書的關鍵,並非「質疑成長」,其實是「質疑」本身。在現今社會,無論是商業世界抑或其他世界,均有不少約定俗成的觀念,鮮有人提出挑戰及質疑。但此書作者卻抱持接近質疑一切的精神,審視當今商業社會的種種價值,從而得出與現今社會主流價值觀念截然不同的結論。
或許,未必人人都會接受《一人公司》中的種種概念,畢竟對於習慣當今工作與職場文化的人來說是頗大衝擊,也未必人人會像保羅般,創立自己的一人公司,但切忌人云亦云,嘗試質疑固有觀念的態度,總是值得每個人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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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81期《香港01》周報(2019年9月23日)書評《挑戰陳見:成長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