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六】獨立處方難推 藥劑系講師:仿英針對病人群或可行
香港大學藥理及藥劑學系系主任黃志基認為,若要強化藥劑師職能,以現時香港情況,難以短時間推動藥劑師「獨立處方」,更可行的是採用PGD(patient group direction)方式,增加藥劑師職能及在社區發揮的角色,減少病人前往公立醫院求診或「衝急症室」。
黃志基援引英國做法,指當地有多種方法允許藥劑師處方藥物,而不需要經醫生處方,當中包括「非獨立處方」,藥劑師根據醫生處方開藥,病人日後可以憑藥單向藥劑師取藥,但不可以是其他處方藥。另一種是「獨立處方」,藥劑師受訓後並在特定名冊上註冊,便可以根據專業自行判斷及處方藥物。黃志基解釋,這是基於醫生與藥劑師合作制定指引,指引內對應的病症由藥劑師決定病人用藥,而指引沒有涵蓋的地方,就需要交予醫生處理診治。
根據英國國民保健署的解釋,PGD指引提供一個法律框架,允許一些已註冊的醫療專業人員,向「預先定義(pre-defined)」的病人群體提供或管理指定的藥物,毋須醫生處方,目的是令病人能夠安全及快速地獲得所需藥物。PGD所針對的群組及藥物,包括常規免疫計劃(Routine immunisation programmes)、旅行接種(Travel vaccinations)及緊急準備、恢復與反應(Emergency Preparedness, Resilience and Response)三大類。PGD為不同群組的病人而設,確認藥劑師在部分醫療過程中可發揮作用。黃志基指出,藥劑師的訓練能夠處理「Respond to Symptoms(徵狀反應)」,例如處理傷風感冒等小毛病、打流感針及處方旅行藥物。傷風感冒病人若有發燒不適,但沒有其他危險徵狀,藥劑師可以直接處方退燒藥,病人便不用向醫生求診。
黃志基補充,傷風感冒人數多,但引起慢性疾病、免疫系統併發症的人較少,故較易預先分辨高危與非緊急病人,如果病人「有頭暈感冒的小病便去看醫生,只會令醫生沒時間處理更緊急的病症」。他又舉例指,高血壓病人一般情況下只需要食藥控制及持續跟進,這同樣可由藥劑師負責。
助減醫院門診壓力
黃志基強調,藥劑師受訓時,亦會學習判斷哪些病症非藥劑師所能負責範圍,需交由醫生診斷,如患有糖尿病的長者由於神經線受損害,感受不到痛楚,若有大型傷口且難以恢復,便需要醫生處理。
他表示,英國基層醫療較香港完善,大部分長期及慢性疾病並非由醫生負責,如高血壓、心臟病病人,每個月用同一張藥單到藥房取藥,藥劑師可以處理用藥、份量,直接減低醫院門診的醫生壓力。他又指出,醫院的感染風險高,應該只針對危急病人或是社區醫護人員不能處理的病症,例如進行手術等。另外,他指出病人未能提早出院,很多時是醫生未能趕及「出藥單」。所謂「出藥單」是指病人出院時情況較為穩定,只需定期服藥控制病情,尤其是長期病患,而這藥單一般情況下不會作太大變更,直至下次覆診。若然出院藥單交由藥劑師負責,處理病人出院可更為快捷。
黃志基總結指,藥劑業的發展受社會政策及實質需要影響,英國也是經歷長時間的演變,如以行政方式定立可以獨立處方藥物的藥劑師特定名冊,再由業界跟從及發展,以完善架構,因此香港也需要循序漸進,逐步研究如何加強藥劑師的職能,以減輕醫生的負擔。
上文節錄自第162期《香港01》周報(2019年5月14日)《增強社區職能 由「處方」小病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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