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鄧炳強致函《明報》批評吳靄儀文章 指英雄化被告罪行

撰文:蕭通
出版:更新: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9月30日)致函《明報》,批評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同日在《明報》刊出題為《權撐住》的專欄文章,指對方以拐彎抹角、指桑罵槐方式談論《立場新聞》案,字裏行間將經法庭公平公開審訊後定罪的鍾沛權「英雄化」,罔顧法庭的清晰裁決,將鍾的犯罪行為美化成所謂的「新聞工作」。鄧炳強強調,特區政府必須嚴正指出其誤導之處,以正視聽。

圖為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凌子淇攝/資料圖片)
圖為《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9月26日中午時分到達法院等候判刑,未有回應記者提問。(盧翊銘攝)

吳靄儀在文中提及「權」被判刑21個月,「實際的意見叫他不如認罪博取三分之一減刑」,但「這人不肯,因為他要為新聞工作的信念講清楚」,又稱「我們撐住你的信念撐住你」。

鄧炳強致函《明報》指出,裁決理由清楚指出,「在案發期間,被告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被告在擔任立場新聞總編輯期間,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發布平台,是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及憎恨司法。

鄧炳強強調,「任何人煽動支持違法行為都應受到譴責」,法庭表示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但只要是以事實為基礎,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