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記協指判刑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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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指透過媒體,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日(26日)判刑,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退庭考慮後,判鍾沛權入獄21個月,林紹桐當庭釋放。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指,不論刑期為何,兩人因新聞工作而被定罪、判刑,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記協表示,反對以煽動罪、《香港國安法》及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及機構。
記協說,雖然傳媒非「法外之地」,現時可以合法報道和刊登的議題和評論比以往大減,卻是不爭事實。記協表示,立場案判決未有為新聞業劃下清晰界線,加上煽動罪最高刑期現已提升至七年,只會令新聞工作者陷於憂心動輒得咎,難以無後顧地履行職責,又指審訊期間控方開審後擴大審查範圍,並就意圖向被告逐字逐句盤問,已加劇新聞業界自我審查風氣。
記協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無可厚非,但容讓新聞工作者敢言直諫、社會能暢所欲言,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所必須,亦是維持其國際良好形象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