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山一樣思考——深層生態學與大地倫理學 論存在於世的生態進路
死亡僅有一次——這樣的事實,迫切要求我們關注自身與自然存亡,環境哲學也應運而生。
Arne Naess:生態問題在於是否意識到「眾生本質上合一」
可是如挪威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哲學家 Arne Naess 所指出,若只是想靠對生態危機做修復或通過科學的技術,就期待能解決環境破壞的問題,都並非根本之道。真正的生態危機,在於人類以自我為中心(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的方式對待與利用自然。唯有當人類真實體認到個人小我(ego)是依從在生態大我(ecological Self)之上,才能夠以客觀平等的方式理解人類與自然的關係。這種轉化,被 Naess 稱為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
Arne Naess 簡介——未來世代必備的哲學思維|我們對生物的保護 能夠做到什麼程度?
人類最初發展自我(ego),通過競爭關係或利益交換看見社會我(social self),比如要成為偉大的人,就要比其他人好、要在競爭中脫穎而出。然而,這種價值與目標在現代的全球經濟競爭之中,卻可能是危險的。因為這種目標跟人的需要本身無關,但這樣的目標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務,卻在供求法則下支配了我們。我們在對這些現象的反思與本質追問之中,逐漸發展出形上我(metaphysical self),但卻獨獨對存在於自然生態中的自我,缺乏一種生態我(ecological Self)的意識。我們沒有在其他生命的表現中看到自己,沒有意識到當其他生命受到阻礙,也等於是我的自我實現受到阻礙,且未能在與生態的互動中發展出利他主義(altruism)。
在人類社群中,宗教通過愛人發展出利他主義;在人與生態的關係中,我們卻未能發展出對其他生命的利他主義,這根本的原因在於人與自然的對立。在面對這一對立上,Naess 借用了佛陀的教導,說明沒有對立的包容是如何可能。佛陀會希望弟子以「mind」來廣納眾生,如同母親愛孩子一般,「mind」一般被譯為心或心靈,基本上也符合對佛陀教義的理解,即用慈悲心這樣的寬容心靈去廣納各方眾生、去感受世界與行動。但 Naess 認為在梵語中生命的本源其實是本我(Self),相對於小我(narrow ego),因此應該不是用心去廣納眾生,而是認識到本我與眾生本為一體。如此一來,眾生成就則自我也成就,而如他所說的這一層認識,才是真實的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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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發 Naess 甚多的聖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說他這三十年來所企求的目標就是本我實現、與神面對面並獲得解脫(Moksha,意為解放、自由)。我活著,我行走,我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追求那樣的目標,無論是演講、書寫或涉足政壇,都不會改變我的目標。甘地的描述似乎只是個人生命的終極目標,但 Naess 卻意識到,若這真的只是為了個人,那又怎麼會為弱勢的人努力呢?可見要實現的並非個人的意願,而是由於明白到自己至高無上的本我(宇宙大我,Universal Self)和生命的本源(atman),才能促發這樣的行動,而最終實現終極自我。
這種關係,就是通過大我聯繫了每一個生命,當每一個生命之間都有連結和認同的能力時,很自然地也不需要道德勸說去勸服誰,因而非暴力行動得以產生,非暴力力量的基礎就是眾生本質上的合一。也就是說,當本我能夠接納其他存在,就不須要通過道德立論要求人類關心其他生命,比慈悲心或其他倫理觀點更為宏觀,沒有主體對象之分。而且,靠著責任或普遍的道德勸說要求他人愛人是很有限的,例如基督教國家之間仍不斷有人進行不停的戰爭。唯有當自我夠寬廣夠深刻,就能超越自我意識和他者之間的差異,因而重點應該擺在於擴展與深化自我的工作上。
Nasess 也以康德為例,說明自我在整體中的連結,不僅是道德的,更是美感的(即使違背意願卻還能夠遵守道德法則而行動,這是道德行為;但如果是完全順從意願而遵守道德法則,那就是美的行為)。環境工作就應該設法影響人們的道德意願,敏銳地感受生命豐富與多樣性,以及愛護自然景物深刻經驗所帶來的各種喜悅等等,而非建立道德理由。
Aldo Leopold 的大地倫理學
面對我與自然對立的這一點,「像山一樣思考」的大地倫理提倡者 Aldo Leopold,則嘗試通過把傳統倫理學原本限於人與人的關係,擴展到人與動物生態的關係。擴展的關鍵,在於通過生態或生命具有價值為論點,以及強調生態系統作為整體,只是由於人對生態系統的不夠了解而未能認同自然和人類作為整體的關係,因而造成人類在有限的理解中,只能以自我為中心看待與自然的關係。
在《沙郡年紀》(A Sand County Almanac: and Sketches Here and There) 序言中,Leopold 說:對於不需要野生自然也能感受到幸福的人們,為了更高文明或更好的生活水準,犧牲野生自然萬物,並非是困難的抉擇。但這本書是獻給那些離不開野生自然的少數人,他們在觀察大雁與尋找白頭翁花的情趣中獲得的滿足,其實和言論自由一樣重要,都是不可剝奪的權利。在這差異中我們沒有察覺到的,是這種矛盾是在文明演化的過程形成的,比如奴隸制度在人類文明演進中而逐漸被淘汰,就是一例。土地的角色在人類文明中,也應由於生態學的進步而逐漸被人類認可,並與人發展出密切的共生關係,人類也將隨著對生態學有更多的了解,而引發出生態良心建立起大地倫理。
哲學家研究倫理規範的擴展,但其實也可以將這樣的擴展運用到生態學上。在哲學的角度來看,倫理是對社會行為和反社會行為的區分。而生態學的倫理規範,則可以是對生存競爭中的行動自由加以限制 ,這些限制的內容在於保存共生的現象,政治與經濟是人類的高級共生現象,通過倫理取代自由無序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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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上,征服者的失敗往往來自於對群體的不了解,人類現在對待土地的征服,也由於對自然的不了解而面臨環境災害。從生態學詮釋人類角色來看,其實人類只是生物群中的一部分,而在不了解大部分生物群成員特性的情況下,人類對自然的征服以及對自然秩序的不理解所做出的保育措施或補償政策,最終仍然無法保存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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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對生態學有所理解並進而產生土地意識是重要關鍵,土地的使用不應該純粹只被視為經濟問題,同時也是倫理和美學的正確性問題考量。Leopold 說:「一件事情如果有助於維護生物群的完整、穩定和美感,就是正確的,否則就是錯誤的。」 正是這一個定言確立土地倫理的規範,但也遭受被冠上環境法西斯(ecofascism,即 environmental fascism) 惡名的攻擊。
倘若為了整個生物社群的好,須要消滅多數的人口,這是否應該是一件好事?個體群益將在追求整體最大效益下的情況受到犧牲。這個攻擊對被歸類為整體論的深層生態學也面臨同樣的批評,並且由於對其他物種採取完全不傷害的方式也產生實踐上的困難,如 Nasee 引述:甘地允許各種生物,無論有毒與否,都可以出入他所居住的環境而不加以傷害,這跟史懷哲在敬畏生命的理想下,拒絕傷害各種蚊蟲生物的作為皆同。儘管訴諸最理想的聖人倫理學有實踐上的困難,但環境倫理的發展,已經是人類在沒有先例的狀況下做出的一種倫理回應,我們由於種種觸發而感受到對這些問題的回應之要求,不是因為我的行為和其後果,而是世界對我的行動有所要求,也許我們尚不能觸及像山一樣思考的境界,但我們倫理視野肯定是再寬闊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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