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懷哲|真正的倫理 要求的比「不自私」的心要多|謝宛真
作者|謝宛真
阿爾伯特・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舉世聞名的人道主義者。自小悲天憫人的性情促使他放棄優渥幸福的原生環境,運用自己聰慧的天賦,在擁有哲學、神學與音樂學博士、成為著名的管風琴演奏家後又開始學醫,之後將畢生時間奉獻於受病痛苦難中的人們。
史懷哲|看到一幅非洲人受飢餓折磨的圖片,便決定走進醫學院學醫
他在親身與苦難相處的經驗中,反覆思索何以在自詡文明的時代中還允許有苦難的存在;那份他在非洲大自然中體驗到的生命之神祕與神聖,為何在富裕蓬勃的文明世界中消失殆盡,這促使他反省整個哲學與文明發展所缺乏的部分,於一九二三年出版《文明的哲學》(Kulturphilosophie) 宣揚敬畏生命(Ehrfurcht vor dem Leben)的世界觀。
據史懷哲分析,文化的本質有兩方面:一是人類理性對自然力量的支配,另一是人類理性對人類思想的理性支配;前者的發展是起於生存(Dasein)的鬥爭,後者的發展是通過個人與集體的意志(Wollen)以促進全體物質和精神福祉而發展,也就是倫理性(Ethisch)所在。
雖然文化本質被分為兩方面,但這兩面並非截然二分,因為即使是在掌控物質力量方面,也仍是為滿足人類目的而追求,因此是人類精神得以實現的過程。因而,文化的本質基本上還是人類精神發展過程的結果,至於如何發展最終取決的,還是人類精神的作用。而這種精神作用的結果就是世界觀(Weltanschauung)的形成。
然而現今的文明所塑造的世界觀,卻使得人們處於一個無法自由思考的世界。我們過度工作、在繁亂的生活世界中奔波,卻欠缺思想的專注能力,而這種欠缺自由思想發展的處境,使人僅能在單方面專注於為生存經濟需求培養所需的技能,而無力發展整體人道思想。這種缺乏表現在諸多人類互動中逐漸喪失的正常態度或關懷中,也正是這一種世界態度,使文明脫離建立對世界和社會的整體目標、人類位置和人性使命的思想的完整世界觀,而使得文化衰敗。從戰爭這一事實,便顯示我們的文化對個人與集體的生存的危害,實屬是文化衰敗現象的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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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衰敗的因素,也是由於我們高度評價物質發展的成就,極力抬舉知識和能力的進步,使得一種完整的文化進展變得困難。在思想上,如笛卡兒(Descartes)到康德(Kant)的知識理論,也盡可能否認或減少對活生生的世界的重視 ,這些思想基本上把世界發生的事情看作是沒有目的性的,因而可以被人類干預 。
文化目標若是在於個人與社會的精神完滿,那麼倫理的面向就不可缺席,精神完滿的世界觀需要的是一個最全面、最普遍的對世界與人的關係的認識,這種最基本的認識即是肯定生命、肯定世界的世界觀(welt- und lebenbejahende Weltanschauung)。
肯定生命與肯定世界,就是肯定存在。史懷哲在與自然的互動中,直覺到人與生物最直接的存在關係,便在於具有生命,同樣作為有生命的存有者,都應具有同樣的要求,這就是敬畏生命的出發點。
我們通過敬畏生命這樣的倫理,去體驗內在授予我們意志和能力而創造出一個精神的和倫理的文化,通過這樣的文化,使我們以一種更高度的方式看待世界,以世界為家。在傳統的理性主義中,人們嘗試通過邏輯和知識論,為存有和其在世界中的發展奠基,但肯定世界、肯定生命是通過生存的意志(der Willen zum Leben) 這樣一種明顯的自然事實作為敬畏生命的基礎。生存的意志用它的努力,在無止盡的世界現象中使自身的生存持續延展,生命的本質滿足於繼續生存下去。我們的意志會維護我們的生命,而這種維護使我對其他生命存有也產生同樣的理解,並且敬畏生命之所以如此運作的神祕來源,而使自身承擔起因某些原因受我影響的存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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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的意志便是如此被思索到,而被強化到對世界與生命的贊同中。生存的意志也嚮往幸福和成功,所有的生存的意志都意欲使理想實現,但它並不是通過幸福和成功而活著,而是被決定如此作用著。因而,即使事實上與幸運和成功擦身而過,也不減生存的意志的力量。
意志與知識之間,最素樸的關係是意志要求知識,而知識就去滿足這種要求。換言之,如果意志看到世界的多樣性,那麼就會要求知識盡可能描述這些世界的現象。因而所有的知識都會是一種經驗,即使我承認不了現象的本質,但我理解它如同我所意願、我所感知的一樣。這種經驗形成的知識,讓我不會把事件僅僅只當作一個純粹的知識客體,而是一個與世界內在有所關聯的行動,在這種察覺中,倫理性就存在了。當我對自己的生命延續有所要求時,我也能明白其他生命也有這種要求,而當我尊重他們這份生存的意志時,我在這種與世界的關聯中,便體驗且反思到一種強制,而給出了一個必然的道德原則,同時也是敬畏生命的原則:善就是生命的保存和要求,惡就是毀壞生命和傷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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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無異於傳統倫理行動中人與人的關係中所討論的善的部分,即在物質上和精神的保存上或人類生命的要求及努力上完成一個最高價值。反過來,惡的部分便是在物質上和精神上造成毀壞或傷害。
但史懷哲不停止於此,他認為的道德原則意味的,不只是產生善與惡的觀點,也必須是一種擴展。傳統的倫理學關係都只關乎人與人之間,真正行使倫理的主體也只有人,而當人服從自己反思所意識到的強制性,在行動上去幫助其他生命並且顧忌傷害到生命,並非由於生命作為有價值之物,也不是因為它是否有感覺能力,而是因為意識到生命本身就是神聖的,那麼這種人與人互動的倫理,就進一步擴展成責任,對一切有生命之物負有責任。
倘若在某些情況下不得不傷害到某些生命時,我也必須清楚知道,這樣的決定與行動是否必須的。敬畏生命這一觀點其實是期待著人的責任感產生作用。而這種責任的行使,無法通過固定的規則而訂立,例如有人服務社會的方式是以做生意,對許多雇員的生計負責;有人則是以奉獻自身所擁有的東西去幫助人類。這兩者的服務都是根據責任而做出決定,並沒有誰能夠去指引他人如何行動。唯獨要小心的,是只有對自我有利的自私(egoistisch)。敬畏生命倫理的核心便是,我要想到別人且讓自己能夠反省,是否一旦我被允許擁有權力、行使權力時,會不會「只要在我的手能伸得到的地方,就要把所有果實都摘光。」毫無節制地放縱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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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倫理也不服從權威或自身的權利,在個人的責任與超越個人的責任方面,慣常的思考是普遍的責任會使個人的責任失效,社會會說服我們超越個人的責任比個人的責任重要,並且訂下一些規範,但這些規範反而並不是倫理的,因為都不是為了必然的目的而訂立,只有必然的、合目的性的事物才足以是命令。
但是在自身生存的保存和傷害其他生存的保存之間,我們免不了必須在相對的倫理和必然的倫理之間做決定。於此,史懷哲仍然堅持:我們是無法把倫理和必然的事物,往相對倫理方面發展,一旦選擇了相對的倫理,就必須承擔起傷害生命的愧疚(schuldig),而我犧牲、傷害了生命,我是有愧疚的這種說法,仍然是一種自私的愧疚。這是一種為了自己的生存與幸福而做出傷害行為的相對倫理,只有為了多數生存的保存或安好,才是非自私的愧疚。
所以,真正的倫理要求的是比不自私還要更多的內容。史懷哲之所以要把這些倫理基本原則、存心和集體的理想跟人道集合在一起,就是為了塑造一種理想的倫理學、一種聖人的倫理學,因為只有這樣的倫理學才是真的合乎理性的,唯有沒有藉口、不屈從的、無條件的倫理學,才是一種善惡分明的理念,才能作為文化發展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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