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田飛龍:「忠誠的廢物」只是善意鞭策 一國兩制正在換個活法
一場關於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的颶風終於落定。在這期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一句「忠誠的廢物」如同當頭棒喝,引發軒然大波。不少對香港管治團隊治理能力不滿的港人拍手稱讚,認為這句看上去簡單粗暴的大實話道出了他們的不滿和心聲;一些內地港澳研究學者則對此頗有微詞,認為這話不該由內地來説,香港建制派亦有人站出來反駁田用詞不當。《香港01》圍繞今次選舉制度改革、「忠誠的廢物」帶出來的特區政府治理能力問題,以及「一國兩制」如何走向融合、積極、主動,專訪了田飛龍。
香港01:這次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方案總體觀感是嚴絲合縫,嚴防死守,從選委會的提名門檻到審核確認,再到選委會去掉區議會、新增第五界別,以及立法會議席432的方案和直選分區雙議席單票制,無不反映北京在強化治港安全系數。結合去年的《港區國安法》,該怎麼理解中央對於香港撥亂反正的總體思路和邏輯?
田飛龍:其實這一系列的撥亂反正是中央對香港政治氣候變化所作出的「組合拳」式的理性反應,針對的正是2019年的修例風波,和作為修例風波直接後果之一的2019年區議會選舉。基於這兩點,中央認為原有的選舉制度存在漏洞,不足以防止反中亂港勢力奪權。同時,在修例風波裏,中央也看到了香港的自治能力存在很大局限,香港議員和公務員難以擔當起「愛國者治港」的政治責任,缺乏擔當,不敢鬥爭,不敢堅持原則立場。所以在香港亂局的刺激下,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制度體制進行了重新思考和積極修補。
這個重新思考比較集中反映在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論述之中。此後我們看到,香港反對派並未理會中央的深刻焦慮和制度行動信號,不做任何有意義的對話與溝通,繼續推進完全自治的政治進程,提出奪權三部曲與「真攬炒十步」,對中央權威與「一國兩制」底線繼續肆意踐踏和突破。他們就是要窮盡利用《基本法》賦予他們的權力與空間,以及所謂的外部勢力,一步步從內部顛覆香港的憲制秩序,製造憲制危機,引入外部干預,造成香港無法管治的無政府狀態,最終反動派從香港亂中取利,然後造成所謂完全自治的終級目標,以完全的「政治攬炒主義」決絕行動完成「時代革命」。
這是一條反國家、反法治、反繁榮穩定的極端主義政治路線,被冠以「民主」之名並採取了街頭暴力與選舉機制相結合的、類似納粹邏輯的奪權策略。實際上,到2020年這種威脅繼續存在,而且直接指向了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這樣一些焦點性的政治背景事件及其直接的制度安全威脅性,刺激中央改變了原來「一國兩制」裏面高度自我約束的權力行使習慣,開始將全面管治權與「一國兩制」當中的國家安全、選舉安全連接起來。中央考慮要主動積極地承擔起在國家安全、選舉安全領域的管治責任,其最終制定的方案或者選擇的結果就是《港區國安法》和這次選舉制度改革,這是兩個最主要的抓手。
但這還不是中央建立健全「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全部動作,北京將打出「組合拳」。接下來會深入挖掘和清理香港社會之所以產生反中亂港勢力的社會土壤或文化土壤,所以未來的改革必然會指向香港的教育領域、公務員領域,以及社會文化領域,包括對媒體的監管等。而且這次愛國者治港基本上回避了另一個領域,就是司法領域,涉及香港的司法獨立。司法領域不是愛國者治港的豁免特區,但跟立法、行政領域有所不同,怎樣既維持香港普通法地位與司法獨立的原則,同時又使得香港司法能夠識別和有效地保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需要有個新的制度平衡。
香港的司法改革必須克服既往的「國家」盲點,以適當形式和智慧納入「愛國者治港」核心要素,將香港普通法塑造為「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雖然有了港區國安法,但是香港司法仍需面對改革,包括司法的效率提升,司法公開透明度,司法量刑的公正性,司法對公共秩序的保護能力,司法人員的國家法知識與倫理,以及真正立足「一國兩制」的司法哲學與裁判法理學,等等。律政司已在探索和加強其法律官員的國家法知識培訓與運用能力,但香港法院的司法管理中尚缺乏有關機制。
此外,還有外籍法官(我曾稱之為香港的「客卿司法」)的問題,在英國威脅要停止外籍法官合作機制的情況下,香港司法怎麼探討自主、自立之道,已不容迴避。司法獨立並不意味着高度依賴外籍法官,《基本法》下的司法本地化是香港司法獨立、司法自治範疇內的應有之義。這要求香港本地的法律人才承擔起司法管轄、司法治理的主體責任。我們可以研究例如新加坡那樣的英國殖民地是如何實現司法本地化及如何從制度上加強金融中心地位的,借鑑有益經驗。這一關必須邁過去,香港的司法獨立才真正回到了自身,回到了國家法的常態和常軌。關於這些方面我覺得未來都會延伸觸及,它們構成一個完整的中央撥亂反正、建立一套「一國兩制」2.0版本的主要議題和作用點。
香港01:香港各方現在很關注,這個周期大概會多久?一種觀點認為,國安法和選舉制度改革這套組合拳打完後,亟需要快刀斬亂麻,從各方面進行大刀闊斧改革;但也有觀點認為,不宜「逼」得太急,要考慮到港人的感受和接受度。
田飛龍:我覺得這個制度調整應當有一個適當的周期,包括國安法在香港社會的實施,國家安全法制的教育其實還很浮於表面,沒有深化,沒有真正深入人心,而新的選舉方案要求落實的愛國者治港在香港社會要將制度規範轉化成完整的認同和遵循還有一個轉化周期,不能操之過急,急功近利。這是一個全面論和重點論的結合,既從全面管治權的角度意識到「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有一系列的重要關節要打通,重要的元素要制度化,同時也要分清輕重緩急,考慮到香港社會的承受能力以及香港的平台樞紐作用。以此選擇和組合改革力度,調適改革議題的順序。
香港01:分析今次選舉改制方案,不但能看到中央對於泛民的不信任,當然這也是預料之內的,同時對商界、建制派和港府來説,也無法高枕無憂。於商界,在選委會、立法會的比例明顯有所稀釋;於建制派,議席版圖也在重構;於港府,中央不像過去那樣更多授權其來決定選委會各界別和名額劃分,而是直接出手。您怎麼看中央「全面出擊」的做法?中央對泛民、商界、建制派和港府的真實態度究竟為何?
田飛龍:按照我自己的理解,這次改革是北京檢討過往「一國兩制」體系裏體現一國元素與一國有關的政治代表性過低,所以增加了與國家事務聯繫較密切,或在國家有關部門,有關行業擔當專業角色的人,把他們作為界別分組到選委會中,所以相對就限縮了本地建制、本地泛民甚至商界的原有比例。這是中央從「一國兩制」完整性的角度,引入了一國的維度,使香港的民主選舉真正落實到「一國兩制」框架裏面,均衡參與,避免過分地方化。而這在香港既往的選舉政治生態中是較少考慮和有意迴避的。
香港01:香港未來數年的關鍵是,善政良治能否實現,深層次矛盾能否解決,而這其中的關鍵是,整個社會能否從政治層面的民主議題過渡到對治理關注上來。《港區國安法》和選舉制度改革是中央事權,中央可以大刀闊斧去做,理直氣壯,可具體到治理上,中央能做的其實非常有限,主要還是需要依靠港人治港,但正如您之前説的,很多人其實是「忠誠的廢物」,中央在推動香港治理上,該怎樣去面對這樣的矛盾?抓手有哪些?
田飛龍:這是香港回歸以來,政權建設與管治能力建設一直存在的一個內在結構性矛盾。香港本身是一個精英社會,我們通常在政治定義上所講的愛國愛港力量,由於歷史和政治的複雜影響及其後果,在香港社會各階層裏面的代表性,包括説行業領導力實際上是有限的,當然他們也很努力的成長,但僅僅靠傳統意義上的建制派或者愛國愛港力量很難帶得動香港龐大的治理體系以及治理能力的要求,以至於常常就會造成忠誠的人缺乏能力,缺乏處理事情的知識與專業化的水準。同時我們又看到,那些自以為有能力的人、能解決問題的人又顯得不忠誠,以精英的自負和功利而忘卻了政治的責任倫理。所以忠誠與賢能之間,就像魚和熊掌一樣難以兼得,這就造成在香港如果中央放任不管,任由香港按照自己的方式運行,最後久而久之的結果就是滋生反中亂港勢力,建制派受擠壓甚至催生兩面派,而不忠誠的反對派逐步奪取香港的立法會主導權,以及政府管治崗位。這就是中央改革要去解決的問題,因為放任不管香港必然是管治權的旁落。
但是,凡事都可能矯枉過正,過猶不及,用愛國者治港管得太嚴,限縮的範圍太窄,又會導致管治隊伍在香港社會缺乏實際領導力,缺乏讓人心服口服的基礎與能力,對於要解決的問題在政治與專業範圍內又難以解決,又會遭致更大的民怨。因此,香港治理之道,首在忠誠,要在賢能。
所以怎麼解決忠誠與賢能錯位,怎麼解決管治隊伍能力落差的問題,我覺得要從兩方面着手。一方面就是建制派本身要加強政治人才的培養和建設,要意識到新的制度不是僅僅肯定他們的忠誠,給他們更多政治的舞台來展現,而是對他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危機感,要有競爭意識,要有服務香港、服務國家的能力上的一種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我覺得對非建制派顯然不可能一棍子打死,或者説堵住所有的參政道路和空間,而是引導改造,有機整合。中央也説愛國者治港不是搞清一色,落到實處就是要容納温和泛民與中間派,他們當中有很多在香港這樣一個專業社會、精英社會範疇裏面很有能力的人,他們要補的課就是變成忠誠反對派、忠誠中間派,他們要向國家展示他們對制度的忠誠,這樣國家才能信任他們也進入管治體系,來擔當權力崗位。非建制派的「政治心魔」一解,就像魔咒被破一樣,心智才會從容坦蕩,才能便可隨心正用。
因此,非建制派應當由衷感激新制度對他們的「解放」效應,使他們從本土激進主義與外部干預中解脱,回到香港堅實的憲制秩序與自治大地之上,換一種心情舒暢、堂堂正正的政治「活法」。甚至一旦解決了忠誠的問題之後,他們在選舉與管治體系當中,競爭力可能更加突出,那麼國家的信任如果能夠得到保持的話,他們政治發展的空間要比原來更大。
所以實際上是兩方面着力。建制派最大的問題是能力危機,所以要提升能力,而非建制派最大的問題是忠誠問題,要變成忠誠反對派,忠誠中間派,在解決了愛國者這一底線標準問題之後,讓更多的香港各界人才進入管治體系,採取選賢任能的機制來激勵他們,包容他們,肯定他們。這才是這一次選舉制度改革的初衷以及完整的目標預期,這樣才能夠打造一支比以前更強有力的,既更忠誠又更有能力的管治團隊來精準回應和解決香港民生訴求及香港深層次的問題。
同時,雖然政治範圍內很多事情需要香港特區政府自己去解決,但是在「一國兩制」的框架裏面,中央對所有授予出去的權力都有全面的監督權。所以中央建立健全對特區管治體系的監督問責機制,顯然也是下一步香港管治改良提升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得有人對他們的政績表現評分,得有人來聽取香港民間的意見,民怨沸騰的一些官員,必須要接受中央的監督問責,有些就得下課、下台了。這樣一種更強的問責制也應該加入進來。通過這樣周全的制度元素的考量,這一次的改革就不是一個簡單的忠誠確認,而是一個指向賢能政治目標的一次真正的香港版的治理現代化改革。
香港01:所以「忠誠的廢物」這個説法,是很有力的一聲棒喝,打醒了不少裝睡的人。
田飛龍:其實我本來出於善意,「忠誠的廢物」第一沒有點名任何個人,就一個現象來做出科學分析,第二是加以鞭策與激勵,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是及時提示處在新的政治遊戲之下,從中央到香港市民會對他們有什麼樣不同的、更高的期待,是一個非常善意的引導,然後被某些人誤解。我覺得誤解者顯然境界也是很不夠的,對自己既往的表現有些心虛,不能完整、正確理解新制度的規範意圖和要求。
香港01:現在各方都在討論,香港會否走向新加坡模式,但香港學新加坡,面臨兩個根本問題,一是如何建立管治團隊對民眾負責的長效機制,二是怎樣建立人才選拔體系。關於這兩點,新加坡都有涉及,李光耀也有論述,但目前這次北京改革尚未涉及。在您看來,全面改革治港的人才選拔體系,在「愛國者治港」內部形成良性競爭的可能性有多大?最大的阻力是什麼?在這個層面,中央有何考量和安排?
田飛龍:香港政治人才的危機在於香港公職人員沒有能夠自我塑造成一個真正適合「一國兩制」的管治人才,這是香港高度自治體系里長期的一個痛點。這次藉助愛國者治港的選舉制度改革,這個問題我覺得正式提上議事日程了。一方面如中國古代的治理,講一個健全的治理體系,既要有治人又要有治法,所以在這方面無論是建制派,還是非建制派,可能都要有自身的政治人才培養機制與梯隊。另一方面,中央對香港政務官公務員,包括議員能力素質的培養提升,也可以有一定安排。比如説香港的公務員就可以跟大灣區公務員定期的輪崗交流,通過在內地承擔相應的行政職位,瞭解兩種不同的政治文化,管理模式,治理機制。
另外就是對於香港高階公務員,比如説司局長等,可以抽調他們到國家有關部委,還有一些國際組織當中去鍛鍊,讓他們多層次的成長,不要只侷限在香港本地而使得管治能力長期內卷化,不能得到成長。所以特區政府跟中央要想辦法打通其中的關節,讓人才滾動、流動起來,流水不腐,户樞不蠹。當他們在這些更加豐富的閲歷交流以及能力提升之後再回到香港,我相信他們思考問題就不會再是井底之蛙,一孔之見了。
香港01:現在回過頭來看,2014年的首份「一國兩制」白皮書,和2017年習近平訪港時提到「蘇州過後無艇搭」,其實是非常關鍵的節點,但港人要麼沒有聽懂看懂,要麼選擇性忽略。在您看來,為了讓港人更好的聽懂和看懂中央的思路,從哪些層面可以有一些變化?比如最近全國港澳研究會就主辦了「十四五」的戰略規劃與香港機遇的研討會,邀請了內地和香港的各界人士,這在以往是少見的,但具體效果如何,還需要再觀察。
田飛龍:愛國者治港本身就意味着對治港者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對國家法律、國家知識的認知缺口必須要填上。
這方面香港自身的教育體系包括公務員教育的體系,可以彌補一部分,但國家有關部門的主動作為,也能夠填充相當大的部分。政治學習的要求和制度是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取得進步和成功的非常重要的經驗,不斷加強政治學習,凝聚共識,砥礪能力,而在香港的管治隊伍裏也應該形成這種政治學習的機制。
比如説,香港特區政府也可以考慮組建一個理論中心組,展開周期性的學習,請權威人士給司局長上課,面對面地去解釋和交流國家的一些大政方針、全球戰略及涉港安排。關於國家的考量是什麼,香港該有的決策是什麼,香港自己有什麼問題,有什麼需要,也可以現場有一些溝通交流。所以特區政府要有一個持續性的理論學習的機制,這個很重要,上行下效,這樣一種學習機制是蠻重要的。不學習,不讀書,缺乏民意溝通,自以為專業精英,卻甘於理論視野狹窄,行政經驗內卷,過分依賴程序和慣例,對國家、民情與時勢一再失察,缺乏健全的判斷與決策力,不僅造成香港管治文化與體制的嚴重滯後性,更造成一旦無法管治即「甩鍋」中央的「自治懶政」趨勢,不符合「一國兩制」對合格管治者的規範要求。學習機制可以為香港管治更新帶來有益增量。
同時香港民主派也在適應改革,也在轉型,我注意到香港民主黨中委會通過成立「內地及政制事務專責委員會」,希望增加與內地相關的政治分析及論述工作,加強對政治局勢的研判能力,要學好中央文件,要請學者進行授課,並且要少走彎路,少犯錯誤。我覺得這個就很好,抓住了制度轉型的契機,對於這些傳統泛民主派也是一個政治上的新生。他們是可以通過這種政治學習,主動塑造轉型為忠誠反對派的,所以如果他們願意的話,其實我倒很樂意給他們講幾次課,幫助他們瞭解中央「一國兩制」的完整原理與政策,瞭解更加完整的國家的法律知識與國家的治理知識,包括國家的國際戰略。因為這方面不瞭解的話,在「一國兩制」之下,在香港參什麼政呢?思考與行為怎麼能夠跟得上這個時代嗎?除了本地攬炒和勾結外國,拖累香港民主與發展,還能有何正面作用呢?
當然,這些方面還需要有一系列政策創新,也需要有相應的考核機制,着眼於人才隊伍的建設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自我塑造為「賢能愛國者」。中共有自身的長處和經驗,一些合理的要素完全可以用於香港官員,而且這其實是真正打造一個強有力管治團隊普遍適用的經驗。理論學習,與內地的任職交流,以及更嚴格的幹部考核與競爭機制,理想信念與治理能力有機結合,不斷成長,這是「一國」所長,也是「兩制」(香港)所需。
香港01:接下來是有關「一國兩制」。站在中央的立場,其實是最擔心、最不想讓「一國兩制」出問題的,也是最希望「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簡單説,在中央看來,「一國兩制」絕對不能死,因為「一國兩制」一旦死了,不會是香港的失敗,而只會是中央的失敗。可站在港台和英美的視角,卻認為中央就是想讓「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就是想讓「一國兩制」死掉。這是很諷刺的,但也是現實。您怎麼理解「一國兩制」對於中國以及中共的意義?為何在理解上,會出現如此南轅北轍和諷刺的局面?
田飛龍:「一國兩制」肯定沒有死,為什麼?中國的現代化進程還在進行,「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不符合中國現代化整體的利益,也不符合中國共產黨所制定的民族復興與走向世界的基本的戰略規劃。因為中共將「一國兩制」的成功視為中國復興的一部分。但「一國兩制」必須是中國自己定義下的「活法」,所以其實不是討論它死法的問題,是討論它有什麼樣新的活法的問題,所以才有人提香港二次回歸、「一國兩制」的2.0版、「一國兩制」的下半場。
我自己將國安法和新選舉法定為「一國兩制」的一個新的憲法時刻(constitutional moment)。這些理論提法試圖塑造一個什麼樣的認識呢?就是「一國兩制」要換個活法。「一國兩制」原來的方式,鬥爭衝突到一定程度,各方都是雙輸甚至多輸的局面。你看修例風波誰獲利了呢?修例風波徹底否定了「一國兩制」原來很多的樂觀預設,包括香港法治的權威性,沒有任何人從修例風波當中獲利。如果有的話,可能蔡英文獲得了一些,美國也獲得了一些,但美國的利益收成馬上也被國安法之下的一些利益損失對沖掉了,甚至得不償失。
至於「一國兩制」換的活法,就是使得香港社會嚴肅思考什麼叫一國?什麼叫兩制?兩制如何與一國進行整合、變成一個整體?説實話,「一國兩制」原來的活法本身也是半死不活,因為井水不犯河水是兩張皮,原來的那種活法不過是一種維持現狀的方式而已,它不是一個「一國兩制」真正有機的生命展現。所以換一種活法是「一國兩制」真正成為一個整體和有機體,使香港無論在中國與西方處於什麼樣的合作或衝突關係當中,香港始終與國家站在一起,始終與國家共進退,與國家之間是同一個政治命運共同體。而這樣的有機體和共同體建構,只有中央才能承擔責任,香港是既無這樣的意願,也無這樣的能力,甚至沒有這樣的權限去對「一國兩制」進行整合。
可是香港與國際社會怎麼樣適應這種國家主導之下的「一國兩制」更有生命力的活法呢?關鍵還在於怎麼樣對待中國共產黨,怎麼樣對待中國模式,以及中國持續崛起這樣一個基本事實。香港以及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始終就是僵化的,就是兩張皮,就是沒把「一國兩制」真正當做一個活物來對待。所以中央考慮的是「一國兩制」怎麼克服危機,活出精彩的一個整體,一個有機的綻放的生命。而西方世界,包括香港反對派考慮的是「一國兩制」怎麼樣長期半死不活,然後只保留香港那一制跟西方之間互聯互通,使得香港長期作為反中亂港勢力與不忠誠兩面派把持的「政治快活林」並在西方勢力需要時充當「新冷戰棋子」和顛覆基地,這在道德上和政治上都是不正當的,既損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也壓制和破壞香港民眾的民主權利和發展權益。所以負責任地講,真正懂得「一國兩制」生命原理的還是中央,維繫和優化其制度生命的也是中央。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法,都是危機狀態下的應急立法,是保衞「一國兩制」制度安全的保護性立法。
香港01:的確是這樣,我們幾年前就強調消極的、區隔的、被動的「一國兩制」很迫切需要轉向一個積極的、融合的、主動的「一國兩制」。創設特別行政區、建立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權力在中央,按照權責統一的邏輯,香港走到今天,「一國兩制」今天面臨的考驗,中央也的確難辭其咎。就像我們之前一貫強調的,過去「河水不犯井水」的治港思路,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香港的發展與繁榮也一再掩蓋了深層次結構性矛盾。香港主權回歸並不是問題的結束,反而是如何有效管治等更為關鍵的一系列問題的開始,以為香港回歸了就萬事大吉了,從一開始就埋下了很大的風險和隱患。
田飛龍:中央已經進行了嚴肅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檢討,我覺得從2014年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白皮書裏面就體現出來了。2014年白皮書寫了很多,最重要的一個新概念就是全面管治權,這本身就是一個反思性的概念,表明中央以前該管的沒管,該做的沒做,所以必須要有一個制度、政策上的補課。然後修例風波帶動中央進行更深入或者説更切膚之痛的反思。
除了港區國安法與這次選舉制度改革,同時中央也痛切地認識到香港社會確實存在一個深層次的經濟民生矛盾。香港的分配問題、青年人發展問題、階層平等問題、社會正義問題,等等。所以管治體系打造好之後,下一步顯然是要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問題,使香港社會更加公平,使每一個階層的人更有希望和活力,使「一國兩制」當中的制度紅利能夠擴展覆蓋到各階層。關於這些中央其實是會去持續檢討和去做的。
在這個過程當中,中央更應該負起一個全面積極主動的責任。而且中央並不迴避問題,不害怕矛盾,也不怕外部的制裁和干預,而是始終從「一國兩制」本身對國家、對香港的根本利益出發,撥亂反正,精準施策。我相信這樣一個基本的管治風格,或者説習近平時代在「一國兩制」上積極作為這樣一種管治風格還會持續下去,這對香港社會重建、經濟發展、民生的調整與改良,以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都是一個非常有利的氛圍和信號。
香港01:香港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接受我們採訪時曾坦言,九七前北京對香港存在很大的迷思,認為當時香港的管治制度好得不得了,所以起草《基本法》時,最好把當時香港行之有效的一套搬到《基本法》中,回歸後照辦就行了。此外還認為香港民主好得不得了,所以對香港回歸後一定要走民主化的道路沒有爭議,爭論的只是速度問題,所以中央官員也指出,《中英聯合聲明》沒有提普選二字,但《基本法》説了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席普選產生,大家的信念都是一樣,普選當然是好的,民主當然是好的。結合回歸前的迷思和「教訓」,接下來香港如何更好地從對於民主的執拗過渡到切實解決經濟民生問題的治理效能的提升上來?
田飛龍:香港在1997回歸的時候,整個國家處於一個非常不自信,同時改革開放比較單方面依賴香港、依賴西方的處境當中。所以那個時候我們對於資本主義,對於現代化,對於全球化的知識,很多是依靠香港來理解、消化的。那個時候香港地位高得不得了,這也造成了香港很多人習慣於俯視內地,對國家不夠尊重,甚至對「一國兩制」當中的一國缺乏深刻的理解與認同,就造成了對「一國兩制」內涵的很多誤解與誤會。在今天我覺得其實中央已經高度自信了,對「一國兩制」發展規律、矛盾處理方式以及它的最佳效用的理解也越來越科學、成熟。在對「一國兩制」把握越來越清楚的情況下,也就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了,並且也注意去克服以往簡單拿來主義所犯下的錯誤及政策偏頗。
今天回頭看,無論是港英時期的制度,還是香港的普選民主,都有它的局限性。第一,港英制度本身固化了很多英國這個宗主國或者英國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把港英的制度、港英的公務員體系整體複製過來,當然也會有英國原有治權殘餘的痕跡留在裏面,好的方面固然可以維持香港繼續繁榮穩定,為西方承認;不好的方面也會演變為對抗國家,破壞「一國兩制」的因素。所以要一分為二,辯證分析港英的制度,好則留,不好則去。
第二就是普選,因為香港的普選不是一個獨立政治體的普選,所以不能夠天馬行空,沒有前提,而是必須要以基本法為前提,要以國家安全為前提。同時普選也不是靈丹妙藥,包治百病,普選必須是以法治和國家安全為前提,同時將香港作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均衡參與,精英主導型社會下精英的領導力、貢獻力等等結合起來考量。否則香港也會走向民粹化、過度福利化,染上現在歐美社會出現的政治正確與民粹化的政治病理,反噬香港的活力與繁榮穩定。
現在確實是需要開始逐步用優良治理來反思原來對普選民主的迷思,將普選民主作為優良政體的一個環節、要素,而不是作為治理檢驗的唯一標準。將直選作為民主的一個參考因素,而不是民主的全部。這些反思是難能可貴的,也是亂局代價換來的,是對現代治理體系與民主規範原理更加成熟、更加完整的理解,也基本反映在如今中央治港思路中,特別是這一次的選舉制度改革當中。擺脱西方迷思和依賴,探索真正切合「一國兩制」的香港民主善治,激發愛國認同與發展新動能,重建和解團結的社會正義,是「一國兩制」下半場的關鍵所在。
上文節錄自第259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6日)《「忠誠的廢物」只是善意鞭策 對話田飛龍:「一國兩制」正在換個活法》。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