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誰來監督國監委?官媒稱《監察法》里有答案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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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國家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國監委會否一家獨大無人制約,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人民日報》海外版公眾號俠客島24日發文表示,《監察法》實現了國家監察全面覆蓋,並指《監察法》對於如何監督國監委已有具體安排。
俠客島文章稱,這次《監察法》的出台,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工作人員監察全覆蓋,真正把所有公權力都關進制度的「籠子」。
關於如何監督監察委,俠客島文稱,這在《監察法》中說的很清楚。在《監察法》第七章「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中,對此作了嚴格且立體的規定:
一是接受人大監督,監督方式包括: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就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或者質詢;二是規定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公開監察工作資訊,接受民主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三是設立內部專門的監督機構,強化自我監督。四是明確了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當行為的申訴和責任追究制度。
此外,俠客島文稱,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還形成了相互制約的關係。
不過,《明報》今天發表社評指出,國家監察委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一個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中紀委書記趙樂際是中共政治局常委,監察委主任楊曉渡是政治局委員,「權力的從屬關係十分清晰,監察委是否能夠接受人大監督實在成疑」。
《明報》還指,關於監察委對人大作工作報告要求過於籠統,而輿論監督更是缺乏有效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