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三中 | 以歷史的眼光審視制度化治國

撰文:鄭真
出版:更新: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近日塵埃落定,會後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是一份宏大的改革計劃。縱觀整個決定,53次提到「改革」,兩百多次提到「機制」。

但是決定公布後,也有不少聲音對以制度建設為主線的改革抱有審慎的目光。國家治理要制度化,但是制度化只是第一步,能不能真正落實,才是關鍵。

如此繁多的機制和制度建設,是一項龐大的工程,其顛覆性、變革性效果可想而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官員幹事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如果能夠得到提升,在現有的機制和體制下,大多數事務都能得到妥善解決。改變機制和制度的同時,也要看到盤活官員能動性的重要性。

二十屆三中全會。(新華社)

制度化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不可缺少的一環。但國家發展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兼容那些已經不容易適應現代化治理的一些民眾的訴求。改革的過程中,民眾適應機制化和制度化需要時間。以制度、流程、機制為由頭,置一些民眾的訴求於不顧的情況必然會發生。這就要求以民為本的人性化治理不能自此缺位。

更為重要的是制度化的治理要防止官僚化和僵化。

以歷史的眼光審視改革,這份涉及300多項重要改革舉措的決定,是在改革的四梁八柱搭建完畢之後才有的非常全面細化的體制、機制、制度層面的重建計劃。如果以往的改革是骨架,現在的改革則是搭建神經、血脈和肌肉。這是承上啟下的很重要一步。這樣的改革不是沒有意外,而是更加深入了,是非常必要的。

同樣以歷史的眼光審視如今的機制和制度化建設,就應該認識到,機制和制度是一定歷史時期和歷史階段的產物。紛繁複雜的機制和制度並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任何一項機制和制度都有它的適用期。

未來發展到了一定階段,機制愈發官僚化和僵化時,或許也需要去除機制和制度化障礙。這就需要能夠靈活捕捉正常的機制化制度化建設和過度的機制化制度化建設的區別,把握機制化制度化建設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