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等4人涉8.31灣仔暴動重審案 押後至3月再提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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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與另3名涉曾參與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的案件,他們原本全部脫罪,惟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案件重審。該案今(23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向控方索取文件,法官高勁修准案押後至3月28日再提訊,各被告准繼續保釋。

陣地社工陳虹秀重審的案件,押後至3月28日再在區域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4名被告:賴姵岐(23歲,學生)、鍾嘉能(27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3歲,廚師)、陳虹秀(43歲,社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

陳虹秀第一次審訊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釋,同案接受審訊的7名被告,最終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到上訴庭作案件陳述,被裁定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仍在港的3名被告連同陳均需接受重審。

案件編號:DCCC 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