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12人漆咸道一帶被捕 因暴動等罪囚26.5月至56月3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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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被示威者佔據,網民發起到理大範圍聚集,並與警方發生衝突,12人在漆咸道及暢運道一帶被捕,全部被控暴動罪成,其中8人在審訊前認罪,餘下4人亦在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沒有證據顯示這12名被告扮演重要角色,以監禁36個月為暴動罪量刑起點。考慮各被告是否認罪、年紀等因素後,判其中11人入獄26個半月至35個月,另有一被告曾用錘襲擊警員,被判囚56個月3星期。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港九多區不分日夜均有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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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開審前認罪的禤曉諾(22 歲,學生)、李沛珊(26 歲,旅行社職員)、温皓忠(30 歲,文員)、譚俊輝(22 歲,學生)、謝兆龍(23 歲,學生)、梁錫俊(26 歲,無業)、陸偉恒(24 歲,學生)及林浩陽(29 歲,文員)。

4名經審訊後被定罪的被告:鄺小凡(24歲,無業)、柯仁龍(22歲,學生)、吳日軒(22歲,學生)及黃文浩(26歲,學生)。

12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及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參與暴動。被告溫皓忠另承認傷人罪。他們全部均無刑事案底。

官指眾被告留守現場壯大聲勢

法官判刑時指,眾被告在案發時選擇留守現場,壯大暴動聲勢,但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出任重要角色,考慮各人的情況後,判四名經審計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入獄28至35個月;認罪的被告中,李沛珊及梁錫俊入獄28個月,禤曉諾、譚俊輝、陸偉恒及謝兆龍入獄26個月2周,温皓忠因搶犯而曾用錘襲擊警員,案情較為嚴重,他亦有承認傷人罪,連同暴動罪,判囚56個月3星期。

案件編號:DCCC 733/2020,DCCC 6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