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4男女在理大被圍堵後於尖東非法集結 囚9至14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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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被示威者佔領,警方同月17日晚圍堵校園,之後的早上,有多人在尖東一帶聚集,19名男女在華懋廣場一帶被捕,他們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2男2女,今(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任何與理大案有關的集結均有極高風險,判刑須具阻嚇性,考慮本案集結時間不長,各被告事件後亦有積極學習和工作,判4人入獄9至14個月,

4名被告:吳肇韜(22歲)、洪妙賢(27歲)、鄧耀雄(27歲)、陳正雯(23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吳案發時18歲且身上無裝備,被判囚9個月,洪及鄧被判監14個月,陳則判入獄1年。

2019年11月18日早上,警方在尖東圍捕多人。(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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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指,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11 日起,被示威者佔據,並接年發生暴動行為。同月 17 日晚,警方開始圍堵校園,期間有人前往理大附近範圍聲援。至同月18日早上 8 時許,警方機動部隊於科學館道向麼地道方向設立防線,與示威者對峙,前排人士張開約 20 把傘,要求釋放在理大的人。

案中的19名被告,均於當日在現場被捕,他們辯稱因八卦、陪朋友、買早餐等原因路過,並無辜被捕。但嚴官認為他們必然知道當地正發生非法集結,裁定全部19名被告罪名成立。

餘下15名被告:何兆川、陳思晨、高敬希、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陳東城、鄭肇其、施雄國、鄭瑞琪、蔡蒨盈、程曉君、鍾靜純、江麗華及劉頌祈將於明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855/2020、DCCC 475/2021、DCCC 6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