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前生意夥伴及其妻資料兼負評 44歲男涉違起底罪被私隱署拘捕
撰文:何瑞芬
出版:更新:
私隱專員公署今(7日)公布,拘捕一名44歲男子,疑因與生意夥伴發生金錢糾紛,未經同意下在社交平台披露男事主及其妻子居住地點及相片,並作出負面評論,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被捕人與男事主曾為生意夥伴 後發生金錢糾紛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44歲中國籍男子涉向一對夫婦「起底」,而被捕人與男事主曾為生意夥伴,其後發生金錢糾紛。
涉發布四條男事主及其妻子個人資料訊息 包括部份姓名、地址及合照
案情指,有人今年6月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帳戶內,先後發布了四條男事主以及其妻子的個人資料的訊息,包括二人的部份中文姓名、居住地點及二人的合照,並對二人作出負面的評論。
公署稱,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二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私隱專員鍾麗玲:善用網上平台 保障私隱及數據安全私隱專員公署拘36歲男子 涉網上公開前女友人資料及負評業主指租客搬走後仍欠租 TG群組公開租客女兒資料 判感化1年28歲女涉網上公開前男友資料並負評 涉違起底罪被私隱公署拘捕風雨蘭兩年處理逾千項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 促私隱署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