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指租客搬走後仍欠租 TG群組公開租客女兒資料 判感化1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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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與租客糾紛,租客搬走後,業主收到一封寄給租客女兒的大學信函,從而得知租客女兒的資料。業主之後涉嫌透過Telegram的群組,公開租客女兒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姓名及照片等,令租客女兒飽受精神困擾及失眼。業主因而被控未獲當事人同意而披露其資料罪,他早前在觀塘法院認罪,求情稱只是想討回他應得的租金。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參考過被告的相關報告後,今(14日)判業主接受感化1年,期間需接受精神及心理輔導。
被告鄭展鴻(36歲,無業)承認於2022年2月17日與2月18日,在香港未經一名資料事主X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全名、相片和學歷等,意圖令X蒙受傷害。
被告與事主父有租務糾紛
案情指,女事主X的父親於2020年5月租用了被告的物業,同年12月至2021年3月,X父均未有交租,被告與X父未能達成和解,X父一家等最後搬走。被告在X父等人搬走後,發現一封由大學發給X的信件。
聲稱會在大學外貼大字報
被告於2022年2月17日,利用名為「CMO」的Telegram帳戶,在一大學學生成立的群組中披露X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全名、照片及學歷等,又稱除非欠租得到妥善解決,否則將在大學外貼「大字報」。被告翌日又在群組公開X的英文全名,敦促其父母聯繫他。事件曝光後,X飽受精神困擾和失眠,她亦擔心其安全。
被捕後稱想解決欠租事宜
被告於去年10月27日被捕,他警誡下承認在Telegram群組披露X的個人資料,以敦促其父親聯繫他,以解決欠租事宜。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因守法認知不足及沒有考慮後果,才鹵莽犯案,又指被告只是想取回他應得的租金。
案件編號﹕KTCC 6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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