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女子涉披露前男友新歡個人資料兼「負評」 犯起底罪被捕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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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7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39歲女子,涉因感情糾紛而「起底」前男友的新女友,在社交平台發布該名新歡的個人信息,及作出負面評論。
案情指,男事主與新女友去年8月開始與交往,而新女友在去年8月到今年5月期間,被人在三個不同群組發布個人資料,並作出負面評論,被捕人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 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被捕人為39歲中國籍女子。調查顯示,被不當披露個人資料的女事主,於2022年8月開始,與一名男子交往,而今次被捕女子為該男子的前女友。2022年8月至2023 年5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三個不同的群組先後發布了合共四條包含女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對她作出負面的評論。

調查指,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及別名、年齡、手提電話號碼、家庭狀況及相片。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應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