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男疑網上披露債仔身份證等資料追債 涉違「起底」罪被捕

撰文:歐陽德浩
出版:更新:

私隱專員公署今(27日)在新界拘捕一名41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疑因金錢糾紛,涉嫌在未經事主的同意下,披露其香港身份證副本等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規定。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案件仍繼續調查中。

▼2023.02.09 私隱專員公署公布就「起底」展開12次拘捕行動▼

+7

社交媒體披露香港身份證副本等資料追欠款

私隱專員公署的調查顯示,被人網上起底的事主曾於2020年與他人「發生金錢糾紛」,其後至2022年12月,有人在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帳戶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要求事主還款。

該訊息涉及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相片及香港身份證副本等,亦即事主的中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等個人資料被披露。私隱專員公署指,被捕人士獲准保釋,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可構成「起底」罪行。(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起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私隱專員公署並提醒市民,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惡意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