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6男女封鎖區被捕認暴動 無證據有帶領角色囚41至45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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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在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後上街,並引發衝突,警方在油麻地一帶設下封鎖區,成功截獲213人。其中6男女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2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強調香港為法治社會,絕不容許針對執法者的暴力,但案中沒證據顯示各被告有帶領或鼓吹的角色,判6人入獄41至45個月。

被告羅凱欣(23歲)、吳穎貽(26歲)、伍潤民(24歲)、龐志佳(38歲)、黃浩軒(27歲)及王子豪(31歲),承認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判刑指,案發時為油尖旺最熱鬧的時間,因暴動須全港停課、交通癱瘓,商店無法營業,對他人生計造成影響。另示威者當日投擲汽油彈,為附近一帶的市民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實際風險。此外,事後現場佈滿被掘出的磚頭等,對公共開支造成負擔。但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當日在場有鼓吹帶領等角色,他們亦沒有干犯其他罪行。

法官重申,香港屬法治社會,和平安寧不容暴力破壞,特別是針對執法者的暴力。最後考慮到各被告的背景及求情陳辭,除了案發時僅19歲的被告羅凱欣,因犯案前積極參與義務工作,判囚41個月外;餘下被告均判囚45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89/2020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港九多區不分日夜均有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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