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4男封鎖區被捕兼藏六角匙等 判囚53至57個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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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警方最終在油麻地一帶設下封鎖區,成功截獲213人。其中4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今(8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判處4人監禁4年5個月至4年9個月。

四名被告:翟耀瑋(22歲)、周豐德(24歲)、林煒綸(24歲)及李傑思(21歲),被控於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林另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他管有金屬棒連六角匙。翟耀瑋和周豐德分別被判囚4年5個月,以及4年9個月,另外兩人則被判囚4年8個月。

213人有112人已被裁定罪成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高級督察潘崇禮透露,被截獲的213人遭控以暴動和其他相關控罪,其中112人罪成。該112人中,除了23人等待判刑外,85人被判囚29至64個月不等,另4人則被判人教導所。潘稱被截獲的213人中,有7人畏罪離港。

潘強調,市民享有言論和遊行等自由,但進行相關活動時需守法,警方不容忍集會時出現非法行為。被問及反修例運動中有6000多人被捕而未被檢控,警方處理該些個案是否有進展,潘稱未有相關資料。

案件編號:DCCC 788/2020、DCCC 575/2021、DCCC 832/2022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港九多區不分日夜均有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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