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30年前非禮襲擊兩表妹 法官接納真誠悔意 判社服令240小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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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在30多年前夏天,趁著一對當時年僅7歲及10歲的表妹到其家中暫住,伺機侵犯她們,包括強姦細表妹,以及要求大表妹靠牆倒立,趁機掀開她的內褲。表妹於28年後,決定報案。中年漢否認強姦等3罪受審,早前被裁定該3罪不成立。同時,他承認非禮和襲擊兩表妹,共涉8罪,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表哥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法官判刑時稱,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沒有重犯的風險。同時,被告沒有利用事件於30多年前發生,而否認指控,被捕後如盤托出襲擊和非禮事件。被告案發時只有14歲,若他當年被捕,或被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而他襲擊兩名表妹,是因妒忌她們得到被告家人的歡心,而非禮X則是因他對性好奇,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做法。

承認8罪包括電芯碰7歲表妹私處

被告CFL(現47歲,案發時14歲),承認3項非禮和4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交替性非禮罪,合共8罪,指他在1990年8月於大埔單位內,非禮當時10歲的表妹Y,及非禮及襲擊7歲的表妹X,指他要X倒立並趁機摸她私處,或用電芯碰她的私處;他又曾襲擊X及Y的肚分別3次及1次。被告原被控強姦X,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早前索取的報告內容正面,而報告指被告反省和悔疚。

被告CFL承認30年前非禮兩名當時7及10歲的表妹。

細表妹吃了最後一粒蝦餃起妒忌心

辯方早前求情時讀出被告親撰的求情信,他向兩名表妹X和Y道歉,指年幼時期待兩名表妹到他家,但當夏天表妹到來後,他的胞姐及母親帶他和兩表妹一同食下午茶及飲茶,之前他並未有這些機會,加上飲茶時,長輩讓表妹吃了最後一隻蝦餃,令他心生妒忌,並因這個「錯誤而幼稚的想法」而犯上本案。

強調非為淫慾而犯案

他長大後才明白當日做得多錯。他和表妹多年間的接觸都屬表面,沒必要都不來往。而他於2018年收到表妹的短訊,才驚覺她們還未釋懷。惟他堅稱當年的行為並非出於淫慾,因當時尚不懂「性」為何物,不明所以但又好奇,才向表妹做出這樣卑劣的行為。他形容這是他一生做過最後悔的事,十分羞愧。

案件編號:HCCC1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