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涉30年前姦7歲表妹 事主當刻被嚇呆 守口28年為公義揭事件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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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表哥涉逾30年前強姦7歲表妹案續審,現已40歲的表妹今(2日)出庭作供,她稱當年暑假在姑姐家渡暑假時,被當時14歲的細表哥叫她入房,她指表哥嘗試用下體撞入其私處,疑表哥未能成功,便用墨水筆插入其下體,事後更要她:「唔准話畀人聽。」事主稱她當時被嚇呆,28年來亦沒跟人提及。直至4年前其姊誕女回港,想約表姐等家人食飯,她擔心甥女交被告手上,才揭發事件。她作供時哽咽說:「佢咁樣對我哋,而家仲要畀個BB見佢……我唔想再有悲劇發生。」她稱需要公義才能面對這段經歷,也要表哥面對這件事。

現年40歲的女事主X稱,她的姑姐姑丈育有兩子一女,即其大表哥、表姊及二表哥(被告,47歲)。她和親姊Y兒時每逢暑假都會到姑姐家中留宿。

現年47歲被告CFL否認14歲時強姦7歲的表妹。

被告要X躺着閉眼再脫其褲子

X憶述1990年8月某天黃昏時分,當時只得被告與她們兩姊妹在家,被告突帶她到表姊的房間,鎖上房門,要她躺下並閉上眼睛。之後被告脫掉她的褲子,擘開她雙腿,並研究了其下體很久,X感害怕,「唔知發生咩事」,但擔心遭被告打所以配合。

指被告曾用墨水筆插其下體

當X睜開眼睛時,見被告也脫下褲子,並兜住其陽具,嘗試與X性交,她當刻感受到:「下體有嚿肉塞入嚟,向入面撐入去。」她指被告嘗試撞向其陰道口多次,她已感到疼痛欲逃,被告便按着其手腳及嘴巴,令她無法說話。她指被告疑想撐大她的下體,故拿了一支墨水筆插入她的尿道內轉動,直至發現其下體變黑才停手。

當時被嚇呆只等成年人回家

X記得該墨水筆的金屬筆尖十分鋒利,當時感受到猶如觸電般的痛楚,「痛到上頭頂,啲肉好嫩,咁樣插入嚟,覺得好刺痛。」被告停手後叫X穿回衣服,並着她:「唔准話畀人聽。」X稱當時已「呆咗」,只好等待成年人回家。

姑姐及表姐均有發現其下體黑晒

X稱她當晚洗澡時,見到下體「黑晒」,估計是墨水所致,表姊發現後有叫姑姐查看。X形容當時覺得瘀黑的下體痠痛,只想快點離開姑姐家,但始終沒有把事件說出,幾天後才向姑姐表示想離開。另在事發當晚,X聽到姑姐姑丈責打被告,被告身上亦有傷勢。

讀中學才意識當年發生何事

X透露,被告曾在她和她的姊姊Y留宿期間向二人說:「你信唔信我攞咗你隻豬? 」惟當時只有7歲的她並不明白箇中意思,長大後才意會被告是指要「破(她們)處」。她亦是在讀中學時接觸到性知識,才意識到當年發生何事,X說:「嗰時好shock(驚訝)。」

X憂姊把女兒交到被告手上

X稱她28年來都沒有把事件告訴別人,直到2018年,已移民海外的Y誕女後回港,並想邀約表姊一家吃飯,包括被告。X得知後大怒,她在庭上一度哽咽說:「覺得有冇搞錯,佢咁樣對我哋,而家仲要畀個BB見佢,仲要個BB係女仔,我唔想再有悲劇發生,唔可以再畀佢接觸。」於是她把事件告知丈夫、Y、大表哥及表姊,並直接私訊被告與其對質,X說:「唔想佢扮唔知。」

一憶起事件便失眠

X表示,多年來不願面對性侵經歷,一憶起事件便會失眠,她不願再見到被告,才決定道出事件始末。X說:「一定要公義,先可以面對返自己呢段歷史。」亦要被告面對這件事。

辯方透露被告已認7罪

辯方盤問X時透露,被告早前已經承認7項控罪,包括打X和Y腹部、叫X倒立後掀開她的內褲看其私處等,他將會因此受到法律制裁。案件明(3日)續。

被告CFL(現47歲,案發時14歲),否認非禮、強姦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等3罪,指他於1990年8月某日,在新界大埔某單位非禮當時10歲的Y,及強姦和襲擊當時7歲的X。X和Y為一對親姊妹,被告則是兩姊妹的表哥,亦是兩名女事主姑姐的幼子。

案件編號:HCCC16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