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護性感照要脅少女 官指兩人對話露骨不代表可威嚇 判囚4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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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為求與一名在社交媒體認識的少女見面,涉嫌以少女曾傳送的性感照作威脅,明言若對方拒絕相見,其照片便「連登見」。他否認刑事恐嚇罪受審,並稱為了滿足少女「抖M」(喜歡被虐)性癖好,才會以主導性強的方式試探對方。而裁判官早前拒接納其說法,裁定他罪成。而裁判官今(31日)在東區法院判刑時指,即使被告和少女在訊息中的對話露骨,少女曾考慮和被告成為性伴侶,但不代表被告可隨意威嚇對方,最終決定判囚4個月。

被告譚永東(23歲,護士)被控於2021年9月1日,威脅X(17歲)會使她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及導致她作出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

被告譚永東今被判囚4個月。(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事主以「即焚」模式發送性感照 不會預料被告保留照片

就辯方求情時稱,案件對被告的家庭和學業帶來影響,裁判官判刑時則指,此非減刑的理由,又強調被告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裁判官續指,即使被告和事主在訊息的對話露骨,事主曾考慮過和被告成為性伴侶,但不代表被告可隨意作出威嚇。此外,事主以「即焚」模式發送性感照,便不會預料被告保留該些照片。若該些照片在網上被發布,以現時的科技,將會永久留在世上。惟裁判官亦考慮涉案照片中,事主的私隱部位和面容被遮蔽,被告除相約事主見面外,未有打算進一步行動,最終決定判囚4個月。

案件編號:ESCC21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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