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護士涉性感照要脅少女 女事主認非常主動 直問被告有性伴侶未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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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士疑為想見一名在社交媒體認識的少女,涉嫌以少女曾上傳的性感照作威脅,明言若對方拒絕相見,其照片便「連登見」。護士否認刑事恐嚇罪,案件今(17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辯方盤問少女時,指少女與護士通訊期間非常主動兼「露骨」,包括主動問被告「有SP(性伴侶)未?」又稱想「抖M(性虐中受虐的一方)」,更形容被告「勁似M男」等,直指她因被男友發現與被告通訊才報警。少女承認因當時與男友離離合合,才找被告聊天,但指被告提及「連登見」,認為語帶恐嚇已非「玩」語氣。

被告譚永東(23歲,護士)被控於2021年9月1日,威脅X(17歲)會使她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及導致她作出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

被告譚永康。(凌子淇攝)

事主X曾向被告發4張內衣性感照

事主X指,她在2021年4月透過交友程式「Omi」認識被告,但短暫傾談後便再無聯繫。直至同年8月,X再次找被告聊天,期間曾在Telegram上交換照片,她曾以「即焚模式」發送4張穿著內衣的性感照片。及至9月1日,被告突然傳來X其中一張性感照,問她:「想唔想出名?」X再他:「想點?」被告要求見面,否則照片會在「連登見」。

被告赴約發現被跟蹤即逃

X感到擔憂,翌日凌晨聯絡社工報警。當日凌晨3時許,她相約被告見面,但被告赴會後發現被人跟蹤,隨即轉身逃跑,惟最終仍被在附近埋伏的警員制服。

承認有主動找被告聊天

X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她在2021年8月26日再次找被告聊天,第一句便問被告:「有SP(性伴侶)未?」X解釋,她當時與男友離離合合,想找人陪伴,但她有向被告提過:「會識下仔咁。」如果找到男友,便會與被告終止SP關係。

男友要求看X與被告對話

X最後決定不再與被告聯絡,並將二人之間的訊息全部刪除,惟男友知悉她曾與被告親密對話,要求看到完整對話內容,故她要求被告將訊息截圖再傳給她。此後,她便封鎖了被告的聯絡方式,以防被告再次找到她。

承認曾對被告非常主動

辯方另引述,X曾向被告稱想「抖M」,又以「重點重點」形容這項要求,而且二人之間的訊息內容「露骨」,X亦曾要求被告提供腹肌照,並主動問及見面時間、地點等。X同意她在8月聯絡被告時的確非常主動,兩人語氣帶有「玩下」或調情意味,亦承認曾因遭被告要求拍攝腳趾,並指被告:「勁似M男(喜歡受虐的男性)」,形容此為「一個好奇怪嘅癖好」。雖然她從未向被告表明要中斷聯繫,但至9月被告揚言照片要在「連登見」後,認為被告已不再是「玩嘅語氣」,並帶有恐嚇意味。

辯方質疑X因被男友發現才報警

辯方指出,X在收到被告訊息後數小時才到警署報案,質疑她是因為被男友發現仍在與被告聯絡,才會決定報警。X否認,並指:「作為一個十幾歲嘅女仔,報警都係需要勇氣,幾個鐘都係情有可原。」

X稱心急想被告快被捕

此外,辯方提到X指她在警署錄口供時,被告仍不斷要求見面,其實是被告當時已再無向她發訊息,反而是X錄口供後,再次主動聯絡被告並要求見面,甚至數次致電對方。X稱:「好心急想拉到佢。」才會這樣做。

案件明(18日)續。

案件編號:ESCC212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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