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稱無錢買奶粉 以好立克穀物等餵女致其營養不良 守行為2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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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稱錢都花光去交租,無錢買奶粉予出生僅36周的女兒,改以好立克、阿華田及穀物等食物代替,又因無錢乘車而未帶女兒覆診,令其女營養不良,社工發現其女反應遲緩而揭發事件。廚師今(13日)在觀塘法院承認案情,准以2千元簽保守行為兩年,女嬰母親則否認疏忽照顧罪,案件押後至4月27日開審。

女被告W. H. Y.(23歲)及男被告F. S. L(33歲,廚師)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指他們於2021年5月14日與2021年12月16日之間,在藍田某樓單位,故意忽略女嬰X,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男被告今認案情後獲撤銷控罪,准守行為,女被告則否認控罪。

男被告稱無錢買奶粉,令女兒營養不良,准守行為2年。(資料圖片)

兩被告育有兩名子女

男被告今承認的案情指,他和女被告是未婚情侶,育有兩名兒女,包括僅出生36周的小女兒X。他們在2021年5月起,曾次帶X到聯合醫院新生嬰兒科治療,同年11月,社署社工開始跟進其家庭狀況。

社工家訪發現女嬰反應緩慢

社工作過6次家訪後,發現女嬰X反應緩慢;第7次家訪時見她仍然是反應緩慢,手腳冰冷,隨即送X到醫院治療,並診斷X有一連串健康問題,包括嚴重缺水、急性腎臟損傷,並有一定程度的營養不良,導致體重下降,須作深切治療,女嬰至2022年1月才回復穩定狀態。

男被告稱以好立阿華田代奶粉

兩被告同年12月被捕,男被告警誡下稱,因錢都用以交租,故無錢買奶粉給女兒,故在嬰兒奶粉用光後,便減少餵食奶粉,改以穀物、好立克及阿華田等代替,他承認疏忽令女兒缺水,因沒錢乘車而錯過覆診。

女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27日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

案件編號:KTCC 21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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