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署理副校疑不滿男生掉筆 捉其手臂致瘀傷 官信非故意裁罪脫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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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署理副校長疑因不滿一名小六男生掉筆,大力捉住男生右臂令其留下瘀痕。副校長因而被控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在男生掉筆後出言喝止,但不獲回應,擔心男生會再掟出家課冊,才會大力捉住他嘗試制止,認為他可能並非故意襲擊男生,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因他有自招嫌疑,故拒絕其訟費申請。

被告高偉業(52歲),被控於2021年4月30日,在某學校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兒童或少年人,即男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男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被告高偉業經審訊後脫虐兒及襲擊等罪。(凌子淇攝)

辯稱擔心X掟家課冊

何官分析指,被告自辯時稱,X事發前以直尺刮隔板,他勸阻後X並未即時停手。隨後X走出座位抄家課欄,被告目睹X將原子筆掉回座位,已喝止他說:「喂!咩事?」但X沒有回應。被告擔心X有機會掟出手上的家課冊,為免危險,才會捉住X上臂以制止其行為,無法排除被告並非故意襲擊。

自招嫌疑不獲訟費

何官又稱,被告任職教師逾30年,從未收過任何投訴,亦有證人證明他的品格,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裁定他罪脫。

辯方申請取回訟費,遭控方反對。何官認為,被告承認曾經捉住X,亦有加大力度,令他哭泣受驚和受傷,行為屬自招嫌疑,拒讓辯方取回訟費。

案件編號:ESCC5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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