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認淋紅油收數 求情稱有球會有意下季聘用 判囚4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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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涉與女友淋紅油收數,二人早前承認14項刑事毀壞罪。辯方今日(21日)求情指,卓耀國仍靠足球維生,球會有意在下個賽季聘用他,望法庭輕判,但裁判官指本案與其早前的觀塘案件性質相似,終判他監禁4個月。

兩名被告:卓耀國(26歲)及歐陽倩瑩(18歲,女)。二人被指於2021年1月23日至2月16日期間,分別在港島華富邨、石排灣邨、利東邨等多個地方的單位淋紅色油漆,女被告參與其中2次事件,早前已被判感化1年。

卓另在觀塘法院因刑毀案被判感化及要接受戒毒治療,但卻因再被驗出體內有毒品及違反感化而被判監3個月,他就該案已刑滿出獄。

辯方承認判社會服務令不合適,但本案的社會報服令報告顯示被告的毒理測試呈陰性,望法庭再索報告,又指被告仍靠足球維生,而球會有意在下個賽季聘用他,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ESCC366/2021

卓耀國的足球生涯。(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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