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到法庭自首 遭充公500元保釋金 但准再保釋至7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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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腳卓耀國再因涉淋紅油案再被控,惟他昨日未有如期出庭應訊而被法庭發出拘捕令,卓傍晚在其Instagram透露因患眼疾而未有上庭,他今日(22日)到觀塘法院自首,並稱因眼部不適才缺席昨天的聆訊,裁判官不接受其解釋,並稱他若患病可通知律師,最後充公他500元保釋金,然而亦准他以1000元就本案保釋,卓新涉及的刑毀案,押後至7月2日再訊,以讓辯方索取文及及法律意見。

被告卓耀國,26歲,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今年1月16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康盛花園1個單位,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單位的外牆。卓暫時毋須答辯。

卓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解釋,卓早前因眼部發炎,獲醫生處方了藥物,惟卓昨日眼部再次不適,才未有準時出庭。裁判官卻不接受解釋,指卓若有身體不適,應通知律師,不可無故缺席。就取消原有500元保釋金,卓沒有反對。

裁判官把案押後至7月2日再提,期間准卓保釋,除保釋金增至1000元外,需每周到警署報到2次,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返回案發地點。

卓另涉兩宗刑毀案,分別需於6月3日及11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TCC 834/2021

卓耀國昨在其IG放上照片稱患上眼疾。(詳看下圖)

卓耀國的足球生涯。(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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