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腳卓耀國認淋紅油 稱受疫情影響零收入 由潛質球員淪收數佬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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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腳卓耀國因涉嫌多宗淋紅油事件被控,他今(3日)在觀塘法院承認3項刑事毀壞罪,求情時透露他一度是最有潛質的年輕球員,更曾簽約到瑞士球會,惟受疫情影響,令他無法10個月無收入,並有朋友介紹他當「收數佬」從而犯下本案。裁判官錢禮把案押後至6月17日判刑,以候卓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卓並需賠償600元,被告須還柙。
承認今年1月犯3案
被告卓耀國(26歲),承認於今年1月16日、26日及30日,於將軍澳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三個單位潑紅油,並在外牆貼上催促還款通知。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是卓所為並將他拘捕,搜屋亦找到卓犯案當日所穿的衣物,卓警誡下承認犯案。
受疫情影響變零收入
代表卓的大律師求情時稱,卓來自破碎家庭,父母離異,母親早已失聯,父親亦另組家庭。他與祖父母同住並負起照顧他們的責任。
律師指卓是本港首位加盟瑞士球隊的球員,月入可達4萬港元,惟受疫情影響,案發前10個月卓沒有任何收入。他曾轉當運輸,但收入不穩,經朋友介紹下淪為追數佬,每單賺取200至300元酬勞。
曾是最有潛質年青球員
律師指卓已不能重返球壇,但三名足球界人士,包括:港足首席教練郭嘉諾、足球總會董事陳志康,及流浪球會主席莫耀強,仍有為他撰信求情。其中莫指卓曾是香港足球界最有潛質的年青球員,過去努力亦有成果,惟卓群上了壞分子,希望他仍能重返球隊。
卓另涉一宗性質相同的刑事毀壞案,將於本月11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KTCC439、834/2021
卓耀國的足球生涯。(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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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耀國上月曾因未按時出庭被通輯,之後解釋因眼疾才未有到庭。(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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