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疑被拔錯喉3日後亡 陪審團裁定老翁死於不幸
八旬老翁在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時,男護士在其坐著的姿勢下拔出導管,老翁不久後出現血管空氣栓塞的狀況,心臟並曾停頓,經搶救3日後逝世。死因庭就其死因作研訊,有專家指出,正確拔喉方法須頭低於腳,男護士當日當日採取錯誤的拔喉方式,不久後老翁心臟停頓,即使曾成功搶救,最終亦無法復元。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今(14日)引導4男1女的陪審團,並向他們提供3項裁決選項,包括:死於自然、死於不幸,及死因存疑。陪審員退庭接近4小時後,一致裁定老翁「死於不幸」。
若認為因治療引致死可裁死於不幸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作指引時稱,若陪審員接納死者祁枝的解剖報告,指其直接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且認為它是潛在致命疾病,醫療介入亦無法阻止其死亡發生,即使當中的治療有不正確之處,可裁定他「死於自然」;相反,若陪審團認為,祁的急性心肌梗塞本身不會危及生命,但因接受治療,即拔喉、大量輸血等事件導致其死亡,則可裁定他「死於不幸」。若以上選擇均不成立,則可考慮死因存疑。
陪審員向醫管局提出8項建議:
1.填寫入院風險評估時,評估表格應該經過上司覆核,以確保風險評估妥善評估及填寫;
2.入院風險表格中的各欄位應有清晰的定義,以供醫護人員進行適當的評估。例如,跌倒歷史經有清晰定義,即一年來有否跌倒的經歷;
3.早期醫療事故通報系統(AIRS)應有一個清晰及明確的回報程序。如有需要,報告的內容亦應予家屬得悉;
4.病人聯絡主任(PRO)作為病人或病人家屬與醫護人員溝通的橋樑,應在三日內收到AIRS報告,並主動聯絡家屬作出跟進;
5.醫生在指示護士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時,應提醒護士應有程序,並進行充分的溝通;
6.若曾經出現醫療事故,或風險較高,或不經常進行的醫療程序,醫管局應舉行定期培訓;
7.深切治療部應增加人手資源,高風險及複雜的醫療程序應有另一醫護人員陪同及協助;
8.高風險醫療程序可定期發送予各醫護人員以作提醒,例如經電郵。
院方稱會尊重死因庭裁決
瑪麗醫院發言人回應稱,本院得悉並尊重死因庭裁決,會仔細研究死因裁判官所提出的建議,跟進可行的改善措施。本院非常關注有關個案,事發後已透過早期事故通報系統向醫院管理局總辦事處呈報,並按程序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深入檢視個案的各項臨床處理。院方隨後已落實委員會提出的一系列建議,包括檢視護士入職培訓的內容、加強臨床指導,及檢討持續評估員工表現及知識傳遞的模式,並已經按既定人事程序跟進涉及事件的員工。
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
死者祁枝(終年83歲),於2016年5月27日早上10時15分死亡,祁在留院期間因心肌梗塞轉入深切治療部。期間男護士何諾晞在祁坐立時拔除導管,病人之後出現血管空氣栓塞,心臟一度停頓3至5分鐘,3日後死亡。法醫指祁的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但未能確認是否空氣栓塞所導致。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祁原入院只為作電腦掃描
死者兒子祁志輝供稱,他於2016年5月19日送其父入院作電腦掃描檢查,並有提及其父容易跌倒。惟同晚即接獲院方通知,指其父跌倒,並需接受骨科手術。他的父親接受手術後於同月26日出現心肌梗塞,須送至深切治療部(ICU)觀察,並插入了三腔透析血液導管,以注入強心藥。其父情況其後有好轉,毋須再使用呼吸機及強心藥,男護士何諾晞於27日早上致電他指其父最早可於當日中午可轉至普通病房。惟半個小時後,他再收到何的電話,指其父「冧左」,醫生正在搶救中。
醫生指其父因院方疏忽致空氣栓塞
祁志輝稱,劉利山醫生曾向家屬承認,因護士疏忽而導致其父出現空氣栓塞,再致心臟停頓,又稱會將事件通報早期醫療事故通報系統。惟不久後,另一名醫生魏振威便突改口指其父心臟停頓未必與空氣栓塞有關,他往查問後,發現院方未有就疑出現疏忽事故向相關部門通報。
護士認在祁坐立時拔喉
男護士何諾晞作供時稱,他是在祁坐著時為他拔除導管,不久後祁便出現抽搐及心跳緩慢的情況,兩名剛好經過的醫生劉利山及魏振威即上前協助急救。劉向何了解情況後,懷疑祁因坐著拔喉而導致空氣進入血管,遂為祁進行心臟超聲波,發現其心臟狀似有大量空氣。何坦言,他在事前並不知道需要在「頭低腳高」狀況下拔喉。他又解釋,當日有在通報系統撰寫報告,惟最後只按了「儲存」,後忘記了按「提交」,故在家屬發現後才即時補交。
曾協助急救醫生認為或有其他可能
醫生魏振威當日有份為祁急救,他稱初時也與其他醫生一樣,認為因祁在坐立時被拔走喉,從而導致空氣栓塞,並引致心臟停頓。他經一夜的反覆思考,終改變想法,認為還有可能是迷走神經反應、心肌梗塞及肺部靜脈栓塞引致心臟停頓等。
專家認為為祁作手術時應諮詢專科醫生
心臟科專家證人王國耀醫生供稱,原本祁的血管已有問題,祁原本入院只作檢查,當時護士未有清楚記錄其跌倒風險,祁又在留院期間跌倒並出現骨折,需要作手術,若醫生留意到其心臟情況,事前先諮詢心臟科的專科醫生,未必會建議他進行手術,之後亦未必須要短時間大量輸血。然而祁當日因其心臟的壓力加大,出現急性心肌梗塞,須轉入深切治療部,並插入頸部血液透析導管。
認為錯誤方式拔喉致急性心股梗塞
王醫生認為,男護士以錯誤方式拔喉,有如「最後一根稻草」,使祁在短時間內心臟停頓,之後雖然成功搶救,但導致他急性心肌梗塞,心臟再沒有能力復元並去到一個不能回轉的地步,其他器官亦相繼慢慢衰退,最終死亡。
案件編號:CCDI-303/2016(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