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江母指娛樂圈複雜 從不想女兒加入 至今仍覺得後悔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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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經理人公司寰宇指涉違約的案件續審,江若琳的母親出庭作供。她坦言從不想女兒加入娛樂圈,亦不想她在圈內得到成功,因為她覺得娛樂圈很複雜,不適合女兒,希望女兒數年後會退出並繼續學業,她至今仍覺得很後悔。她又稱女兒在寰宇期間要負擔個人開支,結果反欠公司錢,但公司又要其女兒坐的士,要求女兒搬家不要與家人住唐樓等,直言向財務公司借錢也不會有此要求。她提及女兒的工作和涉及緋聞時更多番痛哭,在旁聽席的江若琳見此亦禁不住灑淚。

原告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江玲、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職員指圈內人都是這份合約

江若琳的母親周女士(下稱:江母)供稱,2004年她的女兒江若琳和寰宇簽約時,一名男職員向她講解合約的重點,包括江需支付個人開支,又稱「娛樂圈的人都係呢份」,但著汪母不要把文件讓第三者看。江母稱當時相信該職員的話,她在幼稚園任教,欠法律常識,該職員又稱該公司是上市公司,她覺得有政府監管。江母其後把分合約帶回家,讓丈夫簽署。

從不想女兒加入娛樂圈

江母又稱,其實不想女兒在娛樂圈成功,希望她數年後便退出,繼續學業,又說:「不嬲係咁諗,娛樂圈好複雜,唔啱我個女做。」惟女兒有意一試,她遂讓女兒加入。

江母提及寰宇指江若琳牙齒不整齊,曾建議她剝掉所有牙齒,重新植牙,江母哽咽稱當時女兒只有16歲,她便帶女兒見醫生,醫生指其女兒當時仍年輕,不應這樣做,醫生更反問:「邊個叫佢剝牙?叫嗰個人嚟俾我剝左先。」

女兒有工作卻要問她攞錢

寰宇大律師問及,江若琳入行後的工作和收入情況。江母指女身未有賺錢,「都係同我攞錢」。她稱當時有問女兒:「你有嘢做,點解要攞錢?」女兒解釋:「要搭車。」她指女兒「好乖」,不想她擔心,不敢透露工作的事。

惟江母於2008、2009年時從江的袋中發現單據,見女兒欠下公司很多錢。她指第一次見到該些單據,並說:「一個波(氣球),一張櫈都要佢俾錢......唔敢相信爭咁多錢。」江母又稱,不明白為何連工作人員的頭痛藥,也要她的女兒負責。她坦言當時很擔心,為免增添女兒煩惱未有多問,只會向經理人查詢。

女兒涉緋聞被罵狐狸精阿媽

江母又稱,女兒於2008年被傳介入老闆林小明的婚姻。當時經理人指,江的工作因緋聞而大受影響。她反問經理人,此事為公司老闆的事,為何她的女兒會受影響。江母又稱當時「日日俾人鬧」,被指為「狐狸精阿媽」,連到教會也不敢。

公司要女兒出外租樓

代表寰宇的大律師又指寰宇當時有墊支款項給江作為生活費,但江母稱寰宇同時要女兒出入坐的士,「街邊嘢都唔食得」,又要其女兒出外租樓,不可和家人同住唐樓。江母稱:即使向財務公司借錢,財務公司也不會有此要求。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

江若琳的主要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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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詞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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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於2018年與現任丈夫蕭唯展結婚。(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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