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懶人包|擾攘7年被指反骨、大使 無酬唱主題曲因欠名氣

撰文:鄺鈺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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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每日出庭時,都獲老公蕭唯展陪伴在則。(資料圖片)

江若琳(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因合約糾紛而鬧上法庭,事件擾攘近7年,案件自本月4日金鐘高等法院開審,寰宇老闆林小明在庭上除指「貪錢」和「反骨」外,又曾斥她鍾意發明星夢。江若琳曾在首日開庭前,在IG貼黑白自拍照,留言鼓勵自己,又直言17年的心路歷程實在不知從何說起,一切大概只有自己能懂,把話留給自己就夠了,最後只想說無論最後結果怎樣,她很為自己而驕傲,也許不能戰勝困難,但戰勝了自己。

寰宇老闆林小明。(資料圖片)

聆訊第3日(6日),林小明在作供時以「10年勞心勞力」形容對江的付出,並直言:「佢鍾意發明星夢、歌星夢。」又稱江花費8萬元買一條裙只為登台一次,亦指她的用餐費、交通費、置裝費均由公司墊支。

江若琳在2010年舉行的演唱會,由於票房不理想,令公司蝕錢收場。(視覺中國)

聆訊第4日(7日) ,林小明於庭上重提江當年被誤傳介入林與前妻的婚姻,江的代表律師指江當年好慘,猶如「過街老鼠」,林則表示:「我都好慘。」

江的代表律師指江在2011年曾打算到到石澳自殺,並致電林控訴待遇不公,形容自己是「演藝界的奴隸」,質疑為何仍沒有收入,又投訴被迫拍豐胸廣告,更指責林未有處理好她被誤傳為第三者的謠言,令她失去演出機會,又稱如果她離世,「你(林小明)一蚊都收唔到。」但林表示江未曾對他說過這番話。

江若琳曾在2014年出席某商演活動,其間不慎走光,她表示為此事感到不快。(視覺中國)

聆訊第5日(8日),林小明針對江若琳在公司十年間沒有浄收入一事,並透露對方在公司頭10年其實可分帳約700萬港元,只不過她墊支太多所以沒有錢剩下,除表示:「支出大,咪負數囉!」又強調「我哋公司用十年時間,人力物力捧佢,我緊係覺得佢反骨啦!」

江若琳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詢問林小明,指江若琳曾因在活動上走光而感到不快及委屈,林小明則表示「我唔知道佢痛苦,佢冇同我講,我緊係唔知啦!」強調這些事情有經理人跟進。

聆訊第4日,當律師在庭上重提與林小明婚外情緋聞,江若琳拭淚奪門離庭。(視覺中國)

聆訊第6日(11日),證人楊健彪(譯音)供稱江於2006年替電影《多啦A夢 大雄的貓狗時空傳》唱片尾曲,但未有收入,原因是她當時欠名氣。

林的代表律師問林小明,2010年為江舉辦演唱會時雙方酬勞分成有否達到共識,林小明稱「唔記得」,並指「呢個演唱會係輸梗。」